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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劳动法新规定全解析

发布时间 : 202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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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 年劳动法新规定背景

 

2024 年 11 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修订,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 2 天。这一重大变化为劳动者的工作与生活带来了新的调整,也使得加班工资等规定面临新的探讨。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 1 天假期,进一步优化了放假调休原则。春节自农历除夕起放假调休 8 天,国庆节自 10 月 1 日起放假调休 7 天,劳动节放假调休 5 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分别放假调休或连休 3 天。这样的调整不仅让人们在忙碌的工作之余有了更多的休息时间,也对劳动关系中的各项规定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工时制度分类

 

(一)标准工时制

简述:明确职工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的标准工时制规定。

 

标准工时制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一种常见工时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在标准工时制下,加班包含三种情形: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

简述:阐述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且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综合计算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采用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随着法定节假日的增加,年工作日会相应减少,对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工作时间发生变化,工资计算也会有影响。

 

(三)不定时工时制

简述:说明针对特殊情况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不定时工时制,以及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无需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

 

不定时工作制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点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特殊工时制度。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三、加班工资规定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2025 年,全年法定节假日共 13 天。在这 13 天里,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三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 1 月 1 日;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 5 月 1 日、2 日;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 10 月 1 日至 3 日。这些日子对于劳动者来说,加班付出的劳动理应得到更高的回报。

 

(二)休息日加班工资

周末休息日及调休的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工资。例如 2025 年春节假期从除夕至初七共有 8 天,其中除夕至初三这 4 天是法定节假日,其余 4 天均为调休,用人单位不予调休时劳动者可以主张两倍工资。

 

(三)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计算加班费时,需引入 “日工资” 和 “月计薪天数” 的概念。按照每年有 365 天、52 个周来计算,月计薪天数 =(365 天 - 52 周 ×2 天)÷12 月 = 21.75 天,日工资 = 月工资收入 ÷21.75 天。在标准工时制下,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 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 的工资报酬。

 

如果春节假期被安排加班,除夕至初三加班,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 = 月工资收入 ÷21.75×300%× 加班天数;初四至初七加班,为休息日加班,加班费 = 月工资收入 ÷21.75×200%× 加班天数。需要注意的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以补休来代替加班工资。

 

四、特殊假期情况

 

(一)部分节假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主要有:

 

1.妇女节(3 月 8 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 月 4 日),14 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儿童节(6 月 1 日),不满 14 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 1 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 月 1 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注意,如果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不逢休息日,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正常上班的,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

 

(二)事假

事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无薪,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不扣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的工资,此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发工资、且事假达到 20 天,劳动者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相关法律规定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二) 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病假

关于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的天数,是 3 个月、6 个月、9 个月、12 个月、24 个月(特殊情形的可延长)。

 

员工病假期间,企业需要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 号) 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来源于国资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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