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在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一审宣判。患者张先生因未患癌症却被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误诊并实施胆囊切除及化疗,最终导致九级伤残,法院判决湘雅二医院赔偿张先生各项损失共计57万余元。
事情经过
2014年10月,张先生在常规体检中发现“肝占位”,随后前往湘雅二医院就诊。尽管检查结果显示甲胎蛋白、癌胚抗原等指标正常,医生仍怀疑其为肝癌,并建议手术治疗。术中病理检查明确显示张先生并未患恶性肿瘤,仅为肝血管瘤,但医院仍对其进行了胆囊切除、门静脉化疗泵埋置术,并实施了三次化疗。
化疗导致张先生肝脏严重受损,2016年4月,他被迫在湖南省人民医院切除部分肝脏并取出化疗泵。经鉴定,张先生被认定为九级伤残。
司法鉴定与判决
2022年8月,管床医生刘翔峰因涉嫌严重违法被查,张先生意识到自身可能被误诊,遂调取病历并提起诉讼。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认定,湘雅二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包括未进一步明确占位病变性质、错误选择治疗方案(如化疗和胆囊切除),导致张先生的损害后果。医院过错是损害的唯一原因。
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判决湘雅二医院赔偿张先生各项损失共计572,044.77元,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法院认为,诉讼时效应从张先生知道权利受侵害时(2022年8月)起算,未超过法定时效。
该事件引发公众对医疗过度治疗和医生职业道德的广泛讨论。许多网友认为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患者的身体和精神损害,呼吁加强对医疗行业的监管。
来源: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