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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向新时代的反腐答卷(八)

发布时间 :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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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篇:新起点上的时代命题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形成的重大法治成果,标志着反腐败斗争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反腐败国家立法从无到有,新的历史方位的反腐败斗争,迈向全面法治反腐新征程。

一、新起点反腐的时代标识

(一)显著特征:依宪依法反腐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和法律制度的严谨性不断强化,一些地方客观存在的选择性执法、象征性执法、宽容性执法等问题得到纠正,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成为常态;党纪与国法一体建设,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开天窗、不留暗门,反腐败斗争迈向了法治反腐模式。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体现。在宪法中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和地位,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监察法,使反腐败斗争的性质任务、专门力量、职责权限等具有鲜明的宪法意义。反腐败职能机构入宪和反腐败组织体系、职权配置和程序规范立法,使依宪依法成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显著的标志。

依宪依法反腐就是要依照宪法法律明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要求,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反腐败职权活动中。就是要恪守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且为了人民的宪法原则,树起人民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自觉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反腐败工作职能的根本标准,始终把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重要任务持续推动,切实增强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精准性实效性。

依宪依法反腐就是依据宪法和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就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就是要坚持把国家监察同党内监督结合起来,依规依法检查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中的问题;依规依法受理和查处涉腐违纪违法行为的控告、举报信息;依规依法受理查办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案件,通过监督、执法、问责,实现对国家机关及所有公务人员是否勤政廉政监督的全覆盖。就是要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强化对基层组织中履行公职人员的监督,消除监督空白和死角,确保所有公权力的行使都在严密监督之下。从而形成党纪与国法紧密衔接、强制性手段与非强制性手段双管齐下、依规治党和依法治权有机结合的法治链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核心要义: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对坚持党对监察工作领导作出了明确规定,把党对反腐败集中统一领导和领导反腐败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国家法律,以根本法的形式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旗帜鲜明地昭示党对反腐败斗争领导的法定性,有利于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更加理直气壮、名正言顺地依法领导开展反腐败工作,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国理政的政治责任。

坚持党对反腐败集中统一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反腐败监督体系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是由党统一领导的,并根据时代任务赋予新的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党的领导,就要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首要职责,把党的意志和主张落实到反腐败斗争的职能活动中,坚决清除政治上的两面人、两面派,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战略部署,结合实际落实落地,立足职责积极作为。在体制机制上,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地方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规定的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同时合署办公的纪委监委共同接受同级党委领导,确保党中央始终牢牢掌握反腐败工作的绝对领导权。

坚持党对反腐败集中统一领导,就是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丰富、体系完整、意境高远,其中所蕴含的反腐败战略思想尤为瞩目。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正确判断,蕴含着唯物论的基本观点;运用全面的、历史的、发展的思维方式,科学认识各种腐败本质与社会经济政治间的有机联系,蕴含着辩证法的基本观点;科学总结建党以来我们党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经验教训,并进行规律性概括,蕴含着认识论的基本观点;高度聚焦我们党建设廉洁政治、真挚为民的执政思想和理念,蕴含着价值论的基本观点,正是这些充满马克思主义思想光辉的科学内核,回答了新时代反腐败斗争为什么、是什么、怎么为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法治反腐新征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动能和思想指南。

(三)必然要求:以良法保障善治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重要论断,既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客观要求,又是法治反腐新征程的必然要求。宪法修正案从指导思想、领导体制和机构设置上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最高的法律保障。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取代了《行政监察法》,通过将监察对象扩大到所有公共权力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扩大监察范围,明确监察职责,赋予监察机关更加有效的监督方式,从而汇集和表达人民群众的反腐意志和期待,形成与惩治、预防腐败相适应的强有力的法律利器。 以良法保障善治,就是要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形成完备的反腐败法律规范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反腐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反腐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反腐保障体系。监察法作为我国反腐败基本法出台后,涉及原有法律中对有关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调整。改革后各级行政监察部门已并入监察委员会,监察法通过后同时废止行政监察法,目前还有若干法律中涉及行政监察机关名称、职能等内容,需要作出一揽子修改。通过立、改、废,形成科学有效、健全完备的反腐败法律法规体系,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有力法治保证。

在“善治”的意义上,就是要根据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实践要求,做到维护党中央权威主题不变,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不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不变,减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不变,严字当头、高压反腐的尺度不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要针对监察法实施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的实际情况,着眼于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统筹安排、精准施策,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强化对各类监察对象的日常监督,用好各项监察调查措施,坚决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确保监察权依法高效顺畅运行,把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和净化社会政治生态有机结合起来。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又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四)基本方式: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党纪国法的共同之治。党纪是防腐的戒尺,国法是惩腐的利器,法治反腐必须把党内执纪与国家执法有机贯通起来,形成党纪与国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监察委员会依法行使的监察权,不是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腐败职能的简单叠加,而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既调查职务违法行为,又调查职务犯罪行为,可以说是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最大限度的发挥党纪国法的腐败治理效能。

法治反腐的基本原则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强化监督、保障人权。反腐败斗争的严峻现实告诉我们,权力的腐败是对法治的最大破坏,是对人权的最大侵害,是对执政党权威的最大损害,所以,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强化监察监督和法律监督。监察监督是国家监察机关运用监督、调查、处置等方式确保公职人员廉洁履职的监督职能,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制度创新。它通过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来实现依法治吏,确保公共权力运行的廉洁性。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监督公共权力运行是否依法规范的司法监督机制,它通过诉讼监督即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来实现依法治权,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既有力的惩治腐败,又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权。

纪法贯通,就是执纪与执法统一指挥,一体运行。监察委员会成立以后,我国将形成一个新的、更全面的权力制约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监察委员会和检察机关各司其职,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以不同的方式实现对公权力的制约。监察委员会作为专门的反腐机构,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自然人行使监察监督权,通过约束权力行使者来实现制约公权力的目的。检察机关则通过检察权的行使,一方面以分工合作的方式对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进行制衡,另一方面直接对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运行和决策进行监督。这正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权和依法治吏的核心要义所在。

法法衔接,就是为建立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保障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办案工作衔接顺畅,保障监察法律与刑事等法律无缝衔接。要从党和国家反腐败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在立法目的、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行使权力等方面作出的制度安排。要切实处理好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留置调查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等关系。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上来,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等环节的工作;落实证据收集、审查基本要求与案件材料移送规定,实现监察执法与检察司法的有序、有效衔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法治反腐的巨大动能,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力量。

二、新起点上的反腐考量

“以不息为体,以日新为道。”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反腐败依然任重道远。从执法实践的分析考量中可以发现,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虽然已经形成,但“三个并存”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反腐败惩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腐败现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是集团化。在政治上腐败分子习惯于拉帮结派,并在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同质化的利益联盟,呈现出了鲜明的群体性,即“窝案”、“串案”。这类集团化的腐败表现为涉案人员众多,涉案人丧失了政治上的党性原则,形成了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的关系网,经济上互相利用,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例如,2016年广东省中山市纪委对“赌博机”泛滥问题进行查处,揭开了当地公安系统“窝案”,在案件办理中公安机关涉案人员达254人,处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100多人,全市25个公安分局中涉案公安分局11个,近10名公安分局一把手和34名分局班子成员涉案,涉案金额高达1.06亿元,追缴违纪违法款项近5000万元。一些腐败分子败露后,往往引发该官员管辖地区的官场“大地震”。

二是期权化。权力期权化特指交易不直接涉及钱物财物,因而犯罪的形成和实施过程都较为隐蔽,利益的相互兑现往往存在足够长的时空间隙,如高薪任职、分给股权、优厚待遇等。当前,腐败分子最喜欢的权力操作手段为“扶持企业、促进发展”等冠冕堂皇之借口。即使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亦可用“改革代价”、“市场调节”等遮掩,过程隐蔽,其交易方不是在职干部,甚至不是本人。它改变了腐败获利的时间和方式,为党员干部的权力寻租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舞台。即可为自己留下退路,亦可“封妻荫子”。如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作为相关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此外,陈树隆还发动自己的亲属,让弟弟、侄女帮他担任操盘手,他自己藏身幕后指挥下单,累计成交金额1.21亿元,非法获利共计1.37亿元。

三是家族化。从近年来曝光的腐败案件看,不少“老虎”、“苍蝇”的背后,都呈现出小家庭式或者大家族式的贪腐特征,纪委、检察院一出手就是逮出一串,抓住一窝。国家统计局原局长王保安就是明证,他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构筑“王氏家族”。王保安的弟弟当中,老二老三从政、老四经商,他为二弟和三弟提拔使用打招呼,又为四弟谋取巨额利益。有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亲属等在其治下领域“经商办企”,各种裙带关系“仰仗”领导干部的权势和影响力攫取巨额利益;有的领导安排亲戚朋友在自己保护的企业“挂名领薪”,或者直接持有股份。社会称作“门前当官、门后开店”,“官商一体”。例如,甘肃省原省委书记王三运纵容甚至授意亲属在甘肃承揽工程以权谋私,还为多名老板办事,收受钱财、房产以及玉石、字画等贵重物品,与商人勾肩搭背,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编制巨大关系网,形成庞大家族势力。

四是隐蔽化。腐败行为呈现出了深度的隐蔽性特点。作案手段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越来越智能、隐蔽和复杂,比如犯罪分子以互联网高科技为依托,避免现金或实物交易,而采取网络交易方式,或是诸如以合作投资名义等收受贿赂。尽管许多地方或单位清除了“小金库”式的贪腐,剔除了这些易于滋生腐败的温室;然而,某些中介平台,与环保部门相关的环境评估公司、质量检测中心站等;与国土部门相关的土地评估、矿产资源检验等掮客又死灰复燃。例如,送礼改送“电子码”。在一些网络商城的网店中,节日卡、储值卡、水果卡、蔬菜卡、螃蟹卡等各类礼品卡名目繁多,且价格最高达万余元,收礼者只要输入密码、地址等信息就可“等礼上门”。在其网站所列的合作客户名单中,不少银行等大国企、知名高校都在其中。

五是部门化。发达地区的干部可以借政府工程的发包、土地的出让、公共领域的物业租赁等实现权力的寻租;欠发达的地区则把目标标准各种财政资金,有的干部或单位要么截留挪用,要么贪污私分惠农资金或套取扶贫工程款项;就连研究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也不忘捞一把,他们肆意侵占私分科研经费,医疗单位也以收受红包或借设备药物采购吃回扣,各行各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近水楼台先得月”式的吃拿卡要现象。例如,哈尔滨市2018年查处“疯狂大货车”保护伞,其中公安交警系统涉案人员达108人,对其中11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公安交警系统89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被严肃追究责任,对其他22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六是微小化。一方面表现为“小官巨贪”,主要是指科级及以下的官员贪污数额数千万甚至上亿。由于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减弱,发现问题和查处不给力、不够及时,导致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或特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腐败问题突出,涉案金额巨大。例如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淄博市教育局原局长张洪亮,大到价值上百万元的房产,小到面值500元的购物卡,只要有人送,张洪亮就敢收。 张洪亮有4辆家用汽车,其中2辆系直接受贿所得,另外2辆分别由企业老板和市教育局公款购买,其家人长期占用;他还有13处房产和488幅名人字画,多为不当所得。正如一些学者所言“权力再小,只要我们的监督管理、权力制衡等机制不到位,任何干部都有可能成为危害国家利益的硕鼠。”例如,贵州省黔西县观音洞镇新庆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勇,在2012年至2016年任职期间,多次在地质灾害搬迁、危房改造、户籍办理、生态移民搬迁等工作中收受群众好处费共计1.1万元,克扣他人危改补助款3000元。

七是裸官化。通常所谓裸官,即官员的配偶和子女在国境外定居、加入其他国家的国籍或取得国境外的永久居留权的国家公职人员。[1]一些领导干部贪腐之后,急忙把自己的子女、配偶送到境外,把不义之财转移到别国,一旦出现问题就准备“脚底抹油”;甚至有的干部本人或近亲属具有境外双重身份、多个假证件,随意出入国境。例如,中山市博爱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王莹(副处级),不如实报告个人外出去向,擅自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出入国境;未吸取本人违规获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受处分的教训,故技重施,暗地里指示他人为配偶办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想方设法逃避组织监管,当隐形“裸官”,是典型“两面人”。

据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对改革开放以来查处的204名省部级领导以上干部腐败案件进行分析,显示出的问题发人深省。

从发案领域看,腐败案件涉及中央政治局、国家部委,军队武警,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政法、央企国企、金融等诸多领域。从发案地区看,除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发案最多的省份是广东,依次排位是山东、辽宁、安徽、山西、广西、江西、四川、浙江、河南、北京、河北、贵州、重庆等。

从犯罪数额看,改革开放至十八大前,犯罪数额过亿的仅3人,十八大至十九大前犯罪数额过亿的有16人。从犯罪特点看,边腐边升现象突出,首次作案后职务仍获升迁占总数的80.88%;犯罪“潜伏期”长,作案时间跨度最长的超过20年。

从作案方式看,拉帮结派、选边站队、窝案串案多发,秘书帮派、地缘帮派、行业帮派、家族集团和官商勾结等现象突出。有的夫妻联手、父子上阵、情妇敛财,有的多岗位、连续多次作案,不收手直至案发。

通过对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件分析,又发现新的特点。一是案件总体上仍处于高发态势,年均办案数与前五年相比年均增加15%左右。二是腐败犯罪市场化、多样化、行业化趋势明显,采取委托理财、虚假交易、合伙经营、干股分红等手段变相受贿的占40%左右。三是腐败犯罪中“一把手”比例较高,约占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的60%。四是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突出,新提拔人员占总数的5.7%,局级干部占总数的9.6%,省部级干部占总数的12.1%。五是“不作为、乱作为”式的腐败呈上升趋势,如滥用职权犯罪人数同比上升66.33%,而失职渎职造成的国家损失则高达189.03亿元,为前者的11.5倍。六是基层干部犯罪案件居高不下,每年查处的此类案件占同期立案总数的51.3%。

一篙松劲退千寻。历史的教训时刻在惕厉我们,反腐败注定是一场生死战,也是一场持久战,驰而不息,方能久久为功。我们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的教诲,以锲而不舍、挖山不止的精神,坚决铲除腐败这个致命的污染源,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为营造政治上的青山绿水不断努力。

三、新起点上的反腐精神

精神是一种状态,一种面貌。毛泽东同志曾说过:“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一个先进的政党更是需要有一种精神。从某种程度上讲,一个政党的精神状态反映了党的形象,关乎事业兴衰。“赶考”精神蕴含执政意识、忧患意识、进取意识、担当意识和宗旨意识等五种意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底色”。

强化执政意识,面对即将建立的新政权,毛泽东同志提醒全党,不要被胜利冲昏了头脑。随着共产党执政后历史地位的变化。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些同志滋生了骄傲自满、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开始贪图享乐,忘却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这对于共产党人是严峻的考验,能不能经受住考验,是共产党人面临的重大问题。“两个务必”的提出,表明了党在取得政权后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宗旨,不忘初心,充分说明了共产党人拥有清醒的执政意识和高度的预见性。

毛泽东同志把即将执掌全国政权比喻为“进京赶考”,要求全党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以“赶考”的心态迎接人民的拣选。充分说明了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远见卓识。进入新时代,这场考试还没有结束,还在继续。“进京赶考”的“考生”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考官”是人民群众和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考题”是各种风险和挑战,主要是“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考试成绩”是对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评价。

强化忧患意识。毛泽东同志在离开西柏坡进北平前多次谈到“我们决不做李自成”。在进京前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面对即将到来的胜利,毛泽东同志指出,夺取这个胜利,已经是不要很久的时间和不要花费很大的气力了;巩固这个胜利,则是需要很久的时间和要花费很大的气力的事情。这些充分表明了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即将取得全国性革命胜利时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对即将诞生的人民政权实现长治久安、避免李自成农民起义的历史悲剧充满着深刻的思考。

时至今日,“赶考”远没有结束,必须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自身所处的地位和环境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党面临的执政环境也日益复杂多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作为长期执政的党将面临更多的风险与挑战。一方面,外部环境的变化,要求执政党能够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政能力,不断回应社会与民众的需求,才能继续得到人民的广泛拥护与支持;另一方面,党保持了相当长时期的执政地位,党内会逐渐滋生僵化、腐败现象。这是摆在当前的考题,怎样才能经受住这场“大考”?是对我党政治智慧和执政能力的考验。只有保持强烈的自省意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才能使党永葆其纯洁性与先进性。

强化进取意识。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号召全党重视学习,用极大的努力去掌握不熟悉、不懂的东西,“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之所以强调得如此之重,主要是因为,“如果我们不去注意这些问题,不去学会同这些人作这些斗争,并在斗争中取得胜利,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我们就会站不住脚,我们就会失败”。正是靠着这种宝贵的进取精神,才使共产党人能够团结一心,勤勉务实,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向人民交出一份份优秀答卷。

在经济全球化、现代科技迅猛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我们不懂和不了解的新东西。我们面临着全面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改善生态环境等一系列“大考”。这就要求党必须弘扬“赶考精神”,在前进的道路上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创新,破解“本领恐慌”,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在新的考验面前,我们党的领导集体要始终保持 “赶考”的精神状态,牢记当年我党“考出好成绩”的庄严承诺。

强化担当意识。党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能够去掉不良作风,保持优良作风。我们能够学会我们原来不懂的东西。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中国人民不但可以不要向帝国主义者讨乞也能活下去,而且还将活得比帝国主义国家要好些。“赶考”,不仅体现了我党忧患意识和进取精神,更彰显着强烈的担当意识。当前,各项改革逐步已经进入深水区,涉及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改革必然触动既得利益者的根本利益,而不敢于深化改革,党也必定会失去民众的支持与信赖。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共产党人更是应该增强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和担当意识,不忘初心,奋发作为,攻坚克难。

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的观点。毛泽东同志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和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西柏坡时期,我党不但在思想上强化党的宗旨观念, 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也高度重视群众利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两个务必”思想,包含着对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深刻认识。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各种危险和考验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不可否认,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毛泽东同志曾告诫全党:“我们当了人民的代表,必须代表的好。”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的利益与福祉有没有得到保障与增进?这是对党执政能力评判的唯一标准,也是党能不能继续长期执政的重要依据。我们要时刻以“赶考”的心态面对权力,永远把人民当作考官,心存敬畏,常保忧患意识,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永远保持其先进性。

四、新起点上的反腐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深刻指出,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全党同志一定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这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来说,提供了永远在路上的强大力量。

首先,要在对党中央反腐败决心足够自信中强化政治坚定力。党中央对反腐败的坚强决心,表现在对腐败现象实行“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反腐败态度。党中央的坚强决心,立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的指导思想;着眼于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坚决反对腐败是我们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形势判断,来源于构建风清气正的廉洁政治生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任务目标。

党中央对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具有不可置疑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可期待性,十八大以来我国上演的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反腐大戏”,广大人民群众发出的一次又一次的“叫好”声,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但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上仍有人怀疑党中央的反腐败决心,有的人认为反腐败是刮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会过去,现在打枪,暂且低头;有的人认为反腐败查下去会打击面过大,影响经济发展,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甚至把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与反腐败力度加大扯在一起;有的人认为反腐败会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明哲保身,不愿意干事了等等。这些干扰反腐工作的“杂音”,在铁的事实面前已经不攻自破。现在我们要做的是进一步强化反腐败的坚强定力。宋代赵善璙在《自警篇》中说“胸中器局不凡,素有定力。不然,胸中先乱,何以临事?”只要我们胸中有党、有国、有民,就能做到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是一阵子,而是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第二,要在对反腐败成绩的足够自信中强化真抓实干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成绩有目共瞩,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区、没有例外,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无论是“打老虎、拍苍蝇”的数目,还是纠正“四风”的成效;无论是巡视工作的广度,还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力度,反腐打破“退休即平安着陆”的惯例,“打虎”没有上限,也没有“节点”,更没有“休止点”,“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措施到成果,让很多人直呼“想不到”。广大人民群众深深地感受到了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法治逻辑正在向纵深推进。

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以上率下、真抓实干的必然结果。反腐败工作克服了过去多年来,说到做不到甚至根本没有去做,以至于一些反腐举措流于形式的弊端。习近平同志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这些久违了的、曾经熟悉的原则和准则,使得人们从反腐败取得的成绩中,既看到了强大的真理力量,更看到了强大的人格力量。真理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正确理论,人格力量集中体现为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我们要把对反腐败斗争成绩的足够自信,落实到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去,落实到保障“十三五”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执纪执法活动中去。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腐败丑恶现象,打赢这场输不起的战争。

第三,要在对反腐败正能量的足够自信中强化科学统筹力。反腐败斗争产生的正能量是多元的,涵盖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首先,反腐败重塑了党的形象。中国共产党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的政党,这是中国社会一切制度有效运行的逻辑前提,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基本逻辑和本来面目。反腐败就是把被遮蔽了的逻辑重新彰显出来。其次,反腐败保护了党员干部。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可以清白为官、廉洁从政,而不必去琢磨小圈子,顾忌“潜规则”。再次,反腐败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畸形消费带来的虚假繁荣的消失,楼堂馆所等享乐性项目的下马,“跑部钱进”等非正常资金渠道的堵塞,取而代之的是优良的发展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健全的机制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廉洁的政务环境保障经济建设有序进行等等。

当下反腐败斗争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布局下展开的。党中央深刻预估到,彻底根除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执政党自身建设中一项必须长期面临的艰巨任务。面对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和错综复杂的利益调整,曾有人担心反腐败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会挫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甚至会失政亡党。实践证明,这种担心是没有依据的,反腐败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是满满的正能量。现实告诉我们,惩治和预防腐败,是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政治搏斗,又是各种矛盾交织的复杂斗争。要持续释放反腐败斗争的正能量,就必须运用科学方法防治腐败,善于从全面、发展的视角观察问题,善于运用协调统筹等科学方式解决问题。

第四,要在对反腐败光明前景的足够自信中强化价值追求力。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就是党和国家廉洁政治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图景,是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现实愿景。对反腐败光明前景的足够自信,来源于对党的反腐败坚强决心,来源于打虎拍蝇取得的重大成绩,来源于振奋人心的反腐正能量。对反腐败光明前景的足够自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基础,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保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体现,是民心所系,民意所向。廉洁政治的光明前景把党执政的阶段性目标与长远目标结合了起来,不仅有助于我们党和国家从战略层面来谋划、部署、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而且能够从社会关切层面来及时应对党风廉政建设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适应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国治理的新要求。

对反腐败光明前景的足够自信,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精髓。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这个道理我们党早就明确提出来了。一九二六年八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发出通告指出,对腐化分子混入党内的现象必须高度警惕,“应该很坚决的洗清这些不良分子,和这些不良倾向奋斗,才能坚固我们的营垒,才能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望”。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告诫全党务必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不要在糖衣炮弹面前打败仗。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严肃查处了刘青山、张子善腐化堕落案件,教育了广大干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共产党人执法如山的形象。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历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旗帜是鲜明的,措施是有力的,成效是明显的,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大作用,为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可以说,如果我们党不是一以贯之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不可能得到巩固。

第五,要从反腐败全球治理的法治框架中增强我国反腐对国际影响力。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我们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使我们占据了国际道义制高点。过去,美国等西方国家总想用反腐败问题来拿捏我们,不断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场合提出所谓反腐败问题。现在,我们在国际上一举转为战略主动。我们加强反腐败国际多边双边合作,启动“天网行动”,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将一批外逃多年的犯罪分子缉拿归案。我们主动提出一系列反腐败国际合作倡议,倡议构建国际反腐新秩序,特别是加大对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反腐败合作方面的压力,要求他们不要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原来他们认为那些犯罪嫌疑人是他们手中的牌,现在都成了手里的烫山芋。各方面对我们敢于向腐败亮剑是佩服的,我们的反腐行动赢得了国际社会尊重。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如此,党中央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同样得到国际认同。在2011年提出“扳倒中国”的洪博培,在2014 年却认为习近平是“继邓小平之后最具有转型色彩的中国领导人”,260认为习近平在其执政期间,将成为中国第一位真正的全球领袖。2014年4月24日(美国当地时间),《时代》周刊在网站上公布2014年度全球100位最具影响力人物名单,习近平同志就任中国国家主席以来第二次入选该名单,这是习近平自2009年首次入选以来第五次上榜。

2015年为习近平撰写评语的是美国前驻华大使洪博培,他评价习近平是继邓小平之后最具转型色彩的中国领导人,风格稳重自信,促进了中国在竞争高度激烈的国际市场环境中取得成功,获得全球思想领袖的广泛关注。洪博培在评语中写道,全球决策需要中国参与,习近平在其执政期间,将成为第一位真正的全球领袖。洪博培还指出,中国前进的道路没有中间路径,如果改革成功,中国将成为美国在2l世纪最大的挑战和机遇。从“扳倒中国”论到“世界领袖”论,不论洪博培对中国崛起的内心世界如何复杂,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能力、水平和魅力,无疑是引领“中国号”航船乘风破浪、勇往直前的领航人和巨大动能。

五、新起点上的反腐开局

2018年12月1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了中央纪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这是对新时代反腐败工作开局及面临的形势作出重要评价和重大判断。新时代开局之年,反腐答卷亮点纷呈。

亮点一:从“中央纪委”变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名称变化背后,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这一年,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成立,监察法施行,国家监委成立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形成了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亮点二:“纪律审查情况”变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既执纪、又执法,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过去通报里的“纪律审查情况”主要反映党内监督情况;而现在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既反映党内监督情况,又反映国家监察情况,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同时,与过去两年相比此次通报在“审查调查”前还加上了“监督检查”,是纪委监委把监督作为第一职责的充分体现。

亮点三:接受信访举报数、处置问题线索数创新高,群众监督更显威力。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344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66.7万件。在2016年、2017年,这两个数据分别为253.8万件次、73.4万件以及273.3万件次、125.1万件。

随着监察对象的增加,受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的范围也相应扩大,各地对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同步受理、同步调查。多地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设更加便捷、高效的举报平台,织密群众监督之网,让群众的监督作用在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充分发挥。

亮点四:处分人数创新高。2018年共处分62.1万人(其中党纪处分52.6万人),而2016年、2017年这一数字分别为41.5万人(其中党纪处分34.7万人)、52.7万人(其中党纪处分44.3万人)。   

这其中,包括省部级及以上干部51人、厅局级干部3500余人——高压态势不松,惩治力度不减,保持震慑常在。

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干部”、“其他人员”的人数今年也有较大增长。改革后,对全体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了监察全覆盖。在这被处分的62.5万人中,就包括原来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覆盖不到的人员。

同时,各地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强化“末梢监督”,实现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毫不手软。

亮点五: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常态,日常监督更给力。2017年第一季度,中央纪委第一次对外公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数据饼图,此后每次公布,饼图里有一块面积都在扩大——“第一种形态”占比。

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73.7万人次,比2017年增长了31.9%。而“第一种形态”占比从2017年第一季度的51.7%,增长到了63.6%。

一年来,纪委监委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更下功夫,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谈话函询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日常监督,使得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

2019年1月1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发布。公报指出,2018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各级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实行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创新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结合,探索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带头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精准追责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推动改革、完善制度、强化教育,不断深化标本兼治。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民生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履职本领,强化自我监督,以过硬作风和本领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公报指出,全会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形成以下认识和体会:一是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始终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党领导的社会革命。三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四是始终肩负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任务,坚持标本兼治、固本培元,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五是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重要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全会提出,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第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第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第三,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

第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风问题,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住,坚持不懈,化风成俗。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第五,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把巡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

第六,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度参与反腐败国际治理,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发挥中央和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第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第八,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优化干部结构,提高素质能力。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严格约束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的反腐败新征程上,必须时刻秉持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精神,牢记“永远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的教诲,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在一次又一次时代是出卷人的考试中,努力交出人民满意的优异答卷!

 

作者:吴建雄,湘潭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法学会法治反腐研究会会长。先后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特别委托项目“习近平反腐败战略思想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制度研究”首席专家。

推荐人: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主任  刘耀华

编辑:夏亚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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