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编
反腐败战略思想的理论品格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战略思想,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它在对党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历史考量中,阐明了共产党人对人生目的、意义的认识和对人生的态度;它在对反腐败斗争目的归宿的根本看法中,鲜明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建设廉洁政治的思想和理念。正是这些基本观念所形成的关于党的执政宗旨、执政使命、执政基础、执政方法和执政方式的根本态度,筑成了反腐败战略思想博实而丰厚的理论品格。
第 九 章
“不能发财”的“从政观”
“从政就不要想发财”,这是习近平的一句名言。这一朴素的“从政观”来自他对党的宗旨的坚定信仰。中国官场自古以来就有“当官发财”、“升官发财”的说法。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共产党执政不是为了发财,共产党人当官不是为了发财。共产党人从政、掌权不能发财,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用“不能发财”来要求自己、警示全党,这对于执政党经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考验,抵制腐败的诱惑,防止脱离人民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一、“从政观”的形成确立
2000 年出版的第 7 期《中华儿女》杂志中曾刊登了一篇记者对时任福建省省长习近平的专访文章。习近平在谈到自己的从政理念时说,“若你既要从政,又想发财,那就只能去当让人指脊梁骨的脏官、贪官。”该杂志给出的评价是:从谈话中,读者可以看到一个共产党人的胸襟气度以及形成这种胸襟与气度的大致历史过程。
(一)“从政观”的形成背景
习近平出身于革命家庭,受到严格的家风熏陶。父亲习仲勋曾多次对他说,不管你当多大的官,不要忘记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真真切切为百姓着想,要联系群众,要平易近人。早在任河北省正定县委书记时,他就秉持“为正定县 42 万人谋利益”的从政初心严格要求自己。他生活简朴,与大家一起排队吃食堂的“大锅饭”。每逢上级来视察,习近平都是用正定的传统饭菜招待。工作中他坚决反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唱高调、尚空谈等官僚习气,大力提倡说短话,开短会,切忌空话、套话,集中力量抓大事、抓实事。
习近平在福建省宁德地区担任近两年的地委书记期间,推行“四下基层”作风,强调“弱鸟先飞”,提倡“滴水穿石”精神。在接任福州市委书记之后,大力提倡“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充分体现了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紧迫感、责任感。1990 年 7 月 15 日,习近平追思焦裕禄,有感而发:“百姓谁不爱好官?把泪焦桐成雨。生也沙丘,死也沙丘,父老生死系。暮雪朝霜,毋改英雄意气!依然月明如昔,思君夜夜,肝胆长如洗。路漫漫其修远矣,两袖清风来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遂了平生意。”他的出自内心的感叹充分体现了他为官的目的,就是为了造福一方百姓。
习近平在任福建省省长后,对于怎样当一个好官,如何树立正确的从政观念有了更明确的认识。他的目标是“当‘公仆’、做大事”,“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他认为即便个人本事再大、背景再大,也未必就能升迁。对于政治前途,习近平有周到的思考,他只想踏实做好手头上的事情,不愿把心思都花费在考虑个人的发展上。他虽然领导一方,但他“不去尝试办不到的事情,不去追求得不到的东西,不居于不能持久的地位,不推行不可重复的政策”。习近平深知,从政存在风险和挑战,但是他愿意迎难而上,并在自己的岗位上持之以恒地坚持干下去。
(二)“从政观”的基本内涵
从政观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对“为什么从政、如何去从政”等一系列重要问题所持的根本观念和思想认识。它既是每一位党员干部从事各项政治管理活动的内在化的行为准则,又是每一位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的外在化的综合体现,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拒腐蚀永不沾的思想基础。“从政是一种事业的追求。若你既要从政,又想发财,那就只能去当让人指脊梁骨的脏官、贪官。”谈到自己的从政目标,习近平说:“我认为在第一步跨入政界之前,首先要在思想上弄清楚两个问题,这就是你要走的是什么路?你所追求、需求的是什么?我当时对自己定了这么几条:一是要立志当‘公仆’,做大事。熊掌和鱼不可兼得,从政就不要想发财。正如孙中山讲的,要立志做大事,不要做大官。你如果想发财,现在合法致富的路很多,那种合法致富既发财又光荣,将来税务部门还要给你授奖,因为你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你既要从政,又想发财,就只能去当让人指脊梁骨的脏官、贪官,既名声不好,又胆颤心惊,总怕被人捉住,最后落个不好的下场。所以,要从政,就是一种事业的追求,就得舍弃个人的私利,不能什么好处都想得。一个人也许一辈子成就不了什么大的事业,但最起码他是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二是在从政的整个过程之中,不要把个人的发展、升迁作为志在必得的东西。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没有这种公式,没有这种规律。升迁并不是因为你这个人有多大本事,或者你这个人有多大背景,就可以必得的。本事也罢,或者是强烈的责任心、非凡的智慧也罢,它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而且它还要和当时的天时、地利、人和条件相配合,看哪一个起主要的作用,哪一个起配合作用。这些都不是一种定数,不是用数字可能推算出来的。譬如讲,你要想当将军,首先必须能够打胜仗,因为只打败仗的军人非但当不了将军,还有可能会出师未捷身先死。同时,你具有了打胜仗的本领,也不可能天天有仗打,特别是在和平时期更是如此。有了仗打,就有了机遇。这也就是说,只有你将机遇和成功的要素集于一身的时候,你的追求才有可能实现,这是很难的。如果你主动去追求,终生不得志,将会很失望、很痛苦的!这就要对升迁问题怀平常心,像古人管子所说的那样,‘不为不可成,不求不可得,不处不可久,不行不可复。’三是要有不怕艰难险阻,持之以恒干工作的准备。从政是一条风险很大、自主性不是很强的路。尤其是受了挫折以后,一些人极容易产生自怨自艾的想法:我为谁啊,我这么干还要受到这么多的冷遇,这么多的不理解,何必呢!一些当时跟我们一起从政的人就因此而离去了。在一个地方干下去,只要你坚持下去,最后都会有所成就。成功的规律就是一以贯之地干下去。所以,既然走上这条路,那你不论遇到多少艰难险阻,都要像当过河卒子那样,拼命向前。我的从政道路中也有坎坷、艰辛、考验和挑战,没有这些是不可能的。”
要持之以恒干工作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对待升职,习近平说:“升职只是一种表象。这种表象如果不失真,是衡量干部本人事业是否成功的一个方面标志。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干部的升职,可以反映出上级和群众对他的综合肯定。但是,也必须看到,仅凭升职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出干部本人的全部情况。因为目前我们评价体系还不是很完善,考察识别干部又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受主客观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在考察评价干部方面出现一些失真现象。在用干部方面,我离开一个地方以后,都要回顾一下,总结一下,感到也有用错人的时候。在用错的人中,既有看不准的好人,也有看不准的坏人。因为在他的表现里,某一政绩和暂时的一种进步与他的动机的内在联系,有的时候还不能很清楚地联结起来,凭一时的政绩和表现来选拔干部,就有可能会用错人。所以,无论从组织还是从干部个人来讲,都不能将升职作为评价干部工作优劣和事业是否成功的根本标准。”
二、“从政观”的价值取向
早在 2004 年,习近平就在《用权讲官德,交往有原则》一文中指出:“做共产党的‘官’,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注定是不能发财的。”“我刚当干部时就想明白了一个道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这一从政观和执政观,是他对自己个人的要求,也是他对执政党官员的要求。他按照“不能发财”的原则和铁律,严于律己,站在了从政、执政价值观的制高点上,就具有了雄辩的政治说服力和强大的道义感召力。
(一)当官不能发财是从政选择
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共产党人执政不是为了发财,共产党人当官也不是为了发财。其实,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为官发财,应当两道”之说。民族英雄岳飞说:“文官不爱钱,武将不怕死,则天下太平。”清朝名臣曾国藩的文治武功为世人所皆知,而其为官清廉的一生则更令人敬佩,他曾立下誓言:“此生决不靠做官发财,为后人敛集财富。”民族英雄吉鸿昌将军有个“碗铭”——“做官即不许发财”,含义很明确,就是不许利用官位抑或职位来聚金敛财。方志敏烈士在《清贫》里也说:“清贫洁白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发财致富”是人类本能的欲望之一。追求发财本身并非罪恶,个人的存在和社会的发展,都要以财富的增值为重要条件。但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由于党的性质所决定,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都应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个称职的政府官员、一个遵纪守法的政府官员,是没有发财的途径和机会的,是不可能发大财的,“当官”与“发财”是水火不相容的。如果谁因当官发了大财,那他发的很可能是不义之财,是不光明正大之财。
从中国历史上来看,那些发了大财的官员,最终都是没有好结果的。“人不能把金钱带入坟墓,金钱却可以把人送入坟墓。”这些年不断查处的腐败案件,就是由于一些人在“当官”和“发财”的价值观和权力观上出了问题,最后让人生轨迹跑偏了道。“当官”、“发财”须两道,对今天的党员干部来说,尤为重要。在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要划清“当官”与“发财”的界限,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不能整天以聚敛钱财、封妻荫子为能事,更不能把当官、掌权、发财作为一个等式,掉进钱眼儿里,成为金钱的奴隶。既然自己选择了从政,就该把钱财等身外之物看得淡一些、再淡一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不能把它变成谋取个人或少数人利益的工具。必须时刻牢记“当官”、“发财”须两道的道理,守住底线,坚持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做一个让老百姓称赞的清官。
(二)从政清廉是安身立命之本
从政为官,必然会面临很多诱惑,只有树立坚定信仰的从政观,才能秉持初心,在“鱼”和“熊掌”中作出正确的抉择。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中坚和骨干,是实现党的领导、巩固党的组织、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性、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力的决定性力量。毛泽东同志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没有多数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是不能完成其历史任务的。邓小平同志强调:“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习近平表示:“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
三、“从政观”的实现路径
践行当官“不能发财”的从政观,最根本的是要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正如习近平 2013 年 1 月 5 日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讲话时指出的:“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
(一)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习近平 2012 年 6 月 28 日在全国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上讲话指出:“坚定崇高的政治理想和政治信念以及由此产生的百折不挠的革命意志,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强大力量源泉,也是我们党的巨大政治优势。革命战争年代,千千万万的共产党人不为官、不为钱,不怕艰苦、不怕坐牢,慷慨赴难、从容就义,真正做到了为主义和信仰而奋斗而献身。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有了共同的理想,也就有了铁的纪律。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这都是我们的真正优势。’现在我们党执政的条件好了,有些党员和领导干部却在矛盾面前畏缩不前,在困难面前悲观失望,有的甚至抵挡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而堕落为腐败分子,根本原因就是政治理想、政治信念出了问题。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信心。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志存高远,把远大理想落实到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上,满怀信心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懈奋斗。”
坚定理想信念,对于党的高级干部来说,就是要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习近平 2012 年 11 月 15 日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指出,作为党的高级干部,我们必须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懈奋斗,以此来开阔胸襟和眼界,以此来增强政治定力和政治敏锐性,以此来提高抵御各种风险和经受住各种考验的能力。
(二)要时刻防止得“软骨病”
政治上精神上得了“软骨病”,当官发财的思想就会滋长,腐败自然会乘虚而入。因此,提高干部素质,防止得“软骨病”,第一位的任务是坚定理想信念。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首先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提高干部素质,第一位的任务是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攸关国家和政党的兴衰存亡。习近平强调:“一定要看清我们的历史方位,看清我们为之奋斗的现实目标和远大目标。我们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全力为现阶段的目标而奋斗,但如果丢失了我们共产党人的远大目标,就会迷失方向,变成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一些人认为共产主义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甚至认为是望都望不到、看都看不见的,是虚无缥缈的。这就涉及是唯物史观还是唯心史观的世界观问题。我们一些同志之所以理想渺茫、信仰动摇,根本的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牢固。”
习近平在 2013 年 5 月 4 日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指出:“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没有理想信念,就会导致精神上‘缺钙’。”这些论述,说明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只有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信仰大国,才能真正在世界上顶天立地,经受住各种风浪考验,应对各种严峻挑战。
(三)要有为党为人民的情怀
习近平在 2003 年 7 月 17 日发表的《树立五种崇高情感》一文中指出,一个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就要以党的先进人物为榜样,培养和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学习和树立五种崇高的情感。一要学习邓小平同志的情怀感。他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二要学习雷锋同志的幸福感。他虽然只活了 22 年,但他说:“什么是幸福?为人民服务是最大的幸福。”三要学习孔繁森同志的境界感。他有一句名言:“爱的最高境界就是爱人民。”四要学习郑培民同志的责任感。他始终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五要学习钱学森同志的光荣感。他把群众的口碑当作自己无上的光荣。习近平强调,只有学习和树立这五种崇高的情感,才能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切实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政治问题,努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习近平 2012 年 12 月 29、30 日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指出:“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但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我们党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中央的考虑,是要为人民做事。各级干部也不能眼睛总是向上。任何事情都要向上看看,向下看看。要经常问问自己,我们是不是在忙着与党的根本宗旨毫不相关的事情?有没有一心一意在为老百姓做事情?是不是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而工作?古时候讲,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现在就是要服务人民,多想想我们干的事情是不是党和人民需要我们干的?”习近平严肃批评那种“你是站在党的一边还是站在群众的一边”、“你是替党讲话还是替老百姓讲话”的荒谬言论,让共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明确,必须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和“与人民保持一致”统一起来。既要防止“理论脱离实际”,更要防止“理论脱离人民”。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保持高度一致,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每一个领导干部、每一个革命军人的根本政治要求,而与广大人民在思想上、感情上、利益上保持高度一致,同样是对共产党人、领导干部和革命军人的根本政治要求。人民的利益需要党的领导来代表、来实现,而党的领导在本质上是为实现人民利益而进行的一种服务。中国共产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与中国人民保持高度一致的政党。每一个共产党员之所以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因为党中央是与人民保持一致的,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而不是背离的。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既是与人民保持一致的内在要求,也是与人民保持一致的重要保证。
第 十 章
勇于担当的“使命观”
忠诚使命,勇于担当,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特征,也是其铁腕反腐的力量源泉。习近平用“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铁肩担当道义”、“心底无私天地宽”等前人的修身警语,来表达自己的担当情怀,并且以此要求共产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不辱使命。他指出:“何其为领导干部?说得直白一点,组织上让我们当领导干部,就是派我们在这里站岗放哨,这叫守土有责。”
一、“使命观”的形成确立
勇于担当的“使命观”既是守土有责的使命意识,又是拎着“乌纱帽”勇于干事的勇气。习近平指出:“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就要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把自己担任的领导职务看做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和责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兢兢业业、殚精竭虑,时刻把人民的安危和贫富挂在心上;随时准备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需要舍弃随着领导职务而来的个人权力、待遇和荣耀。”
(一)“使命观”的形成背景
习近平在陕北农村插队时就深刻认识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他与老乡们甘苦与共,增进了对基层群众的感情。他在河北省正定县当领导时,骑着自行车往乡下跑,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殚精竭虑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他认为,领导班子执行着国家的各项政策,决定着一方百姓的幸福安康。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问题,事关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的增强与自身使命的实现。领导班子的作风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一是政治路线、政治立场问题;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问题;三是党的组织生活不健全、不正常问题,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四是班子涣散、软弱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纠正不良倾向和歪风邪气。
习近平在福建工作生活了 17 年半。在宁德地委当书记,他倡导开展“四下基层”,即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全力推动闽东地区摆脱贫困。在福州市当领导,他大力倡导开展“四个万家”活动,即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到群众中去,与群众交朋友,为群众送温暖、办实事,努力做到廉政、勤政。他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工作重心,狠抓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如果我们不能承担起这种历史使命,我们就会失去民心”。这一时期,习近平撰写的《从政杂谈》,其中首先讲的就是县委书记的责任。他认为县委书记虽被认为 是 “ 芝麻官”,但实际有千钧担。 这一系列论述反映出习近平对自身使命的深刻认识,即无论官职高低,理应时刻秉承为人民服务、敢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他的这些实践和情感,日久而凝结成为牢固的品格。
2004 年 5 月 12 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一文中指出,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他指出,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就是一事当前先为自己打算,对权力、荣耀和利益津津乐道,而把党和人民的希望和重托放在次要位置上。无事时工作得过且过,一旦遇到事关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首先不是想着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而是千方百计强调客观原因,推卸责任,保全自己。习近平强调,现在与过去相比,领导干部的工作条件要好得多,权力也大得多,个人待遇也有很大提高。但权力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副担子,意味着领导责任。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恪尽职守,勇于负责。特别是出了事要有严于责己和承担责任的勇气。
(二)“使命观”的基本内涵
习近平说:“我们的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领导岗位上是为人民干事,而不是做‘官’的;人的生命最为宝贵,群众利益高于一切,领导责任重于泰山。”对领导干部的勇于担当要求的内容,不应是狭义的,而是在勇于担当的同时,更要求能够担当并且善于担当。勇于担当、能够担当、善于担当不是抽象空洞的口号,而是蕴含着丰富内涵,渗透在国家各项具体工作实践中的精神养分。
1. 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
勇于担当的内涵在于全体党员同志、领导干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要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习近平告诫大家:“空谈误国,实干兴邦。”领导干部无论官职高低,无论供职于何处,都要牢记自己的使命——为人民服务。在反腐败斗争中要细微细致,对群众提的要求敢于尽责,对反腐败过程中遇到的难办事项敢负责,出现职务过错敢担责。正所谓: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谋其责。领导干部在反腐败斗争的过程中要敢于揭发腐败现象,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要攻坚克难,要充分有效利用自己的职权为国家效力、为人民服务,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不可擅断弄权,愚弄百姓,更不可架不住物质利益诱惑,走上贪污腐败的不归路。勇于担当的使命观要求领导干部对身边的歪风邪气、贪污腐败,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敢抓敢管,形成干部之间相互监督,使“老虎”和“苍蝇”都有所畏惧,不敢贪腐,从而形成廉政之风。
2. 领导干部要“能够担当”
能够担当要求领导干部在反腐败工作中有能力担负起党和人民交予的重任,领导干部要从自身的实际能力出发尽职尽责,不可为了建功而逞匹夫之勇。能够担当的另一层含义则是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不可因身处高位而一劳永逸,不思进取,认为抓作风问题只是纪律检查组织的责任。正所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为政者无论身负何职,都应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能力担负起反腐败斗争而逃避责任的,是脱离群众、违背使命的表现。正因为领导干部职务的特殊要求,干部同志之间更应该紧抓身边的作风问题,规范作风,预防贪腐。在工作中要持续注重保持学习、接受知识的能力,关注国家的时政热点,关注社会百态,坚持实践出真知的思想要求,在预防贪腐上有创新性意识。在实践中不断践行理论,对待工作中出现的千姿百态的难题,要从社会现状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立足长远利益,运用创新性、辩证性、战略性思维解决反腐败斗争中的困难。总结经验,正确对待工作失误,深入民心,问计于民。
3. 领导干部要“善于担当”
提出善于担当的使命要求意义在于担负反腐败重任时要坚持技巧性、科学性的方法。在惩治腐败问题上,坚持法治反腐,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和辩证性思维来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勇于担当的深刻内涵,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勇于担负起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习近平指出:“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党员干部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要有敢于担当的理念、敢于担当的境界、敢于担当的胸怀和敢于担当的行动,要坚持真理,坚持原则,真抓实干,对党的事业和人民负责,全体干部同志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真正明白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形成一股巨大的担当力量。习近平早在 2010 年任中央党校校长时就强调,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着 13亿多人口的国家的执政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核心,党员和领导干部是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之奋斗的骨干力量,对他们课以担当精神是责任要求,这既是对干部同志的必然要求,又是干部同志应尽的职责和历史赋予的使命使然。
(三)“使命观”的深刻含义
勇于担当的使命观蕴含“守土有责”的政治责任意识。2005 年 2月 16 日,习近平在《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守土有责”》的文章中指出,何其为领导干部?说得直白一点,组织上让我们当领导干部,就是派我们在这里站岗放哨,这叫守土有责。古时候,刘邦的《大风歌》说:“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意思就是说要有一批人来守土,负责站岗放哨。当年,明成祖迁都到北京,就说是“天子守国门”,就是皇帝不能坐在中间享福,要守国门。清代守钱塘大堤的塘官,是四品官,与知府享受一样待遇,待遇很高,责任也大,如果决了堤,不等皇帝找他算账,他就跳塘自尽了。古代的封建官吏尚且如此,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更应该具有强烈的责任感,明白责任,敢于负责,保一方平安,强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真正做到守土有责。
勇于担当的使命观蕴含奋斗历程中的“接力赛”精神。2007 年3 月 23 日,习近平在《新官上任要善于“瞻前”、注意“顾后”》一文中说:现代化建设好比马拉松接力赛,需要领导干部一任接一任地带领群众跑下去,而每一任领导干部接过的只不过是漫长的接力赛中的短暂一棒而已。所以,领导干部上任伊始,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培养“接力意识”,团结带领本地本部门的干部群众在科学发展轨道上奋力奔跑。2012 年 11 月 15 日,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讲话中,代表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郑重宣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无比壮丽的崇高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接续奋斗。今天,历史的接力棒传到了我们手中。历史和人民既赋予我们重任,也检验我们的行动。崇高信仰始终是我们党的强大精神支柱。人民群众始终是我们党的坚实执政基础。只要我们永不动摇信仰、永不脱离群众,我们就能无往而不胜。我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一定要不负重托,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以自己的最大智慧、力量、心血,做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勇于担当的使命观蕴含忧党忧国的底线思维。党的十八大后当选为总书记的习近平,上任伊始就深刻地指出:“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此后他又多次强调反腐败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极端重要性,并着重阐明一个道理:由于领导我们国家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所以在亡党亡国的危险中,亡国必先亡党,亡党必然亡国。防止党的执政地位被动摇、被颠覆是最关键的问题,也是强力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原因。底线思维是一种预见性思维,就是凡事要预见到最好和最坏两种极端的结果,要从最坏处做准备,向最好的结果去努力、去争取。底线思维也是一种原则性思维,就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以灵活性赢得主动性,但是又坚决守住原则性的底线不动摇。
勇于担当的使命观蕴含共产党人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胆识。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是对领导干部使命感的内在要求,是全党以及全体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是其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本色的体现。习近平强调,“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这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党的干部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原则、对待工作要事无巨细的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要敢于亮剑,面对矛盾要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要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要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要敢于坚决斗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敢于担当”作为党员干部的重要品格写进了大会决定。
二、“使命观”的价值意义
树立勇于担当的使命观,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力量源泉,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责任担当,是我们党在反腐败斗争中敢于动真格、敢于硬碰硬的底气所在。
(一)体现了执政党的根本宗旨
树立勇于担当的使命观,是党对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反腐败斗争中敢于亮剑、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内在要求,体现了执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腐败是污染党风、政风、民风的根源,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反腐败是人民群众对廉洁政治的期待。习近平说,铁腕反腐不是没有掂量过,但我们认准了党的宗旨使命,认准了人民的期盼。这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更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动力所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顺应民意,“对腐败零容忍”,坚决向腐败亮剑。反腐败所向披靡,人民群众交口称赞,反腐败斗争深入人心。党敢于向腐败大力开刀,其根本原因是党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高度契合,意志高度统一。敢于担当就是要做到“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二)体现了执政党的责任担当
勇于担当的使命观强调执政党的责任担当。历史上,因统治阶级贪腐导致政息人亡的例子很多,当今世界上因腐化堕落、严重脱离群众而政权瓦解的执政党也不在少数。针对这种情况,习近平严肃指出,“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是深刻总结了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忧患意识,是忧党、忧国、忧民意识,是一种责任和担当。人民群众之所以历史性地选择中国共产党,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开始就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一以贯之地反对腐败。否则,有着 13 亿多人口的国家就不可能取得这么大的发展,国家改革大局就不可能得到巩固和稳定,我们党在执政过程中也就不可能顶住种种挫折和“风波”。习近平的忧患意识,是对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始终保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的安危之思。“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是选择做“太平官”还是选择担当责任,这种责任担当的选择是中国共产党人反腐败的动力之源。
(三)体现了执政党的价值追求
新形势下,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任的中国共产党,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四大考验”和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四种危险”。解决这些考验和化解这些危险,就必须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而反腐败斗争则是应对、解决这样两项重大任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习近平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现实中腐败现象的蔓延势头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现实“拦路虎”。不反腐败要亡党,而反腐败则不仅不会亡党,反而会使我们党更增强自我净化、完善、革新和提高的能力,促进党同人民群众密切的血肉关系,使我们党在执政过程中变得更加坚强、更有力量。习近平关于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代表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追求,不仅为新时期的反腐败斗争赢得最终胜利提供了强劲的精神动力,而且为反腐败斗争的最终胜利赢得了坚强的人民群众基础。
三、“使命观”的实现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新的伟大斗争,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指南。习近平在索契接受专访时谈道:“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这两句话既是习近平执政理念的“两大基石”,也是学习理解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线索和路径。
(一)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要做到人民群众期盼什么就努力实现什么,人民群众拥护什么就始终坚持什么,人民群众反对什么就坚决改进什么,切实做到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全体人民的郑重承诺,是对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政治宣言。在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中,既有把国家、民族和个人紧紧联系起来,表达中华民族万众一心、接续奋斗的中国梦,又有让人民共享人生出彩的机会,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工作,以及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现实目标。他要求全党要自觉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回 应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引导人民群众建设美好的新生活。把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作为基本立场。习近平针对当前在这一重大问题上存在的思想困惑和错误观点,旗帜鲜明地指出,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 强调要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和老百姓一起干、一起苦,坐在一条板凳上。这些重要论述,表明了鲜明立场,回应了时代关切,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坚定捍卫和创新发展。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就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态度,将反腐败斗争落实到基层,以老百姓认同的获得感取信于民。
把群众路线作为工作的生命线。习近平着眼于防止和克服脱离群众这个党执政后面临的最大危险,从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就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了许多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上立的第一个规矩,就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全党自上而下开展的第一个重大活动,就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保障和改善民生,真正做到一切为了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为人民群众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创造有利条件,为社会公众参与反腐败斗争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凝聚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磅礴的正能量。
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为官从政的行为准则。习近平强调,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共产党人要补好精神之“钙”,炼就“金刚不坏之身”;要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深入群众,打掉隔在党和群众之间无形的“墙”。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准则,就要坚决反对腐败,对腐败“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理论和实践层面保持共产党人公仆本色,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
习近平认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正是在党“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的理念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跑好历史接力赛的冲锋姿态,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担当体现为高举旗帜的坚定信念。秉持“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我们的目的一定会达到”的坚定信念和历史担当,习近平强调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成果决不能丢,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就决不能否定,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方向决不能动摇。坚定信念,高举旗帜就要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就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抢占主阵地,打好主动仗。在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的战争中,保持政治自信和政治定力。
担当体现为应对“大考”的清醒忧患。“进京赶考去,我们绝不当李自成”,这是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离开西柏坡进北平时发出的誓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踏着老一辈“赶考”的足迹来到西柏坡,指出“党面临的‘赶考’远未结束,要努力交出优异的答卷”。尤其是针对我国由大到强前进道路上遇到的风险和绕不过的坎,他要求全党“强化底线思维,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告诫全党“要高度警惕国家被侵略、被颠覆、被分裂的危险,高度警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被破坏的危险,高度警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被打断的危险”,避免苏共垮台、甲午惨败的历史悲剧重演。我们要以清醒的忧患意识,大抓作风建设、强力反腐肃贪、全面深化改革,以实际行动应对“大考”检验,交出优异答卷。担当体现为大无畏的胆识气魄。在全面深化改革上,提醒全党时刻牢记邓小平同志不改革开放“只能是死路一条”的嘱托,聚焦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向顽瘴痼疾开刀,向利益藩篱宣战,攻坚克难,闯关夺隘,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在维护国家利益问题上,决不拿国家核心利益作交易,决不屈服于任何压力而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的苦果;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强调要敢于亮剑、敢于发声,不当“墙头草”、不当“圆滑官”、不当“开明绅士”;在纠治歪风邪气问题上,以雷霆万钧之势,激浊扬清、惩恶扬善。全党要学习和追随习近平同志公而忘私、爱憎分明、敢做敢为、知行合一的革命精神和硬气骨气,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核心领导和先锋队作用。
(三)真学、真信、真抓、真改
追寻“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这两条脉络,深刻理解敢于担当的使命观,就要把蕴含其中的立场方法和责任担当学到手、掌握住,真正做到跟得上、跟得紧,不断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
在坚定政治信仰上下功夫。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要毫不动摇地高举旗帜,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上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组织纪律性,做守纪律的老实人,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在改造世界观上下功夫,践行敢于担当的使命观,思想观念要跟上,不能停留在“唯上、唯书”的僵化思维上,准确深刻领会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来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坚决剔除那些与客观实际相悖的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好大喜功等,始终围绕贯彻党中央的方针政策,想问题、做决策、抓落实;思想作风上严格按照习近平提出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老老实实做、认认真真改、扎扎实实干,让好的作风落地生根。
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坚持学以致用,推动“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落地生根。决不能学归学、用归用,甚至是穿新鞋走老路,拿老黄历说事,凭老经验办事。从制度机制层面对敢于担当的使命责任和要求细化、量化、具体化,使之进入工作评价体系、进入选人用人标准,成为检验工作落实的硬杠杆。要进入末端落实,防止层层递减,通过接地气、上下联动,把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的要求落实到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履行公共权力职能要围绕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来进行;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施来进行;围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来进行;围绕中央关于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来进行。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担当落实到为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服务之中
第十一章
心系百姓的“人民观”
毛泽东同志曾讲过:“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是当代中国反腐败战略思想的价值基础,也是人民群众信赖、热爱、拥戴的根本所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党的各项工作取得成功的法宝,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的力量源泉。
一、“人民观”的形成确立
中国封建社会,老百姓以皇帝为天,以官府和官员为天,好官、清官被百姓呼为“青天大老爷”。共产党人执政以后,政府是人民政府,官员是人民公仆,共产党的官,是“以民为天”。2013 年 3 月 17 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 25 分钟的大会发言中,有 44 次提到“人民”。习近平执政风格和领导气派能够让老百姓信赖、喜爱、拥戴,就在于习近平的世界观和执政观中,有一个闪闪发光的“人民观”。
(一)“人民观”的形成背景
20 世纪八九十年代,闽东地区腐败现象滋生,时任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认为,根本原因在于部分党员同志削弱了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他说:“近年来,党内一些意志薄弱者经受不住执政和改革开放考验,腐败现象有所滋生和蔓延,官僚主义作风有所发展,从而不同度地削弱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至让敌对分子乘机钻了空子。我们应当从中警醒地认识到密切联系群的重要性。”他认识到,反腐败是维系民心的内在要求,“我们中国产党人靠什么来得民心呢?靠的就是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一条真理。”“廉政建设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如果我们不承担起这种历史使命,我们就会失去民心。”
21 世纪初,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在接受《中华儿女》杂志社专访时谈道:“对于我们共产党人来说,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和政府的一切方针政策都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标准。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时刻将人民群众的衣食冷暖放在心上,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干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像爱自己的父母那样爱老百姓,为老百姓谋利益,带着老百姓奔好日子,绝不能高高在上,鱼肉老百姓,这是我们共产党与那些反动统治者的根本区别。封建社会的官吏还讲究‘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们共产党人不干点对人民有益的事情,还说得过去吗?”无论是在福建宁德、福州任职,还是担任省领导,习 近 平 始 终 践 行心系百姓的人民观。从倡导实施“四下基层”到倡导开展“四个万家”,从访贫问苦到“三进下党乡”,成为习近平心怀百姓的一个缩影。
在浙江省任职时期,习近平对反腐败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了更进一步认识。他认为,反腐败不仅要求党员干部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认识到人民群众的“同盟军”地位,更要进一步破除“官本位”思想,树立正确的“主仆”观念。“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是领导干部的主人。这个关系任何时候都不容颠倒。如果不把人民群众当主人,不愿躬身做‘仆人’,那就不配当一名领导干部。是否牢记主仆关系、践行执政宗旨,是否做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是否恪守为民之责、履行为民之职,始终是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作风是否端正的试金石。”
习近平常以“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德莫高于爱民,行莫贱于害民”自醒,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立身、处世、从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破除‘官本位’思想,克服和纠正那种‘当官做老爷’的封建习气,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工作路线,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把智慧奉献于人民、力量根植于人民、情感融解于人民,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尽心尽力地为群众出主意、想办法、谋利益。”
在“主仆”观念的践行上,习近平认为,重在解决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要“办实事,见实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最终要落实在一件一件的实事之中。这些实事,既体现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全社会的‘大事’,也体现在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家门口的‘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抓好为民谋利的‘小事’,必须要像抓‘大事’那样,把求真务实的精神贯彻到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工作之中。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关键在于用好的作风来办好事,用实在的项目来办实事。最实在的事就是要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特别是关心困难群体,多做、大做‘雪中送炭’的事,多搞一些直接造福于民的‘满意工程’、‘民心工程’,切实把老百姓家门口的事情办好。实事必须实干,要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脚踏实地、稳扎稳打,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决不喊空口号、搞花架子。
实事还要见实效,最大的实效就是真正使广大群众得到实惠、感到幸福,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人文效应。群众最能体验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成效,要让群众来评判为民办实事工作的成效。总之,‘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我们把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做好了,群众的幸福感就会提升,人民群众与党委、政府心相系、情相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就会更加扎实。”
(二)“人民观”的基本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先后作了一系列关于人民群众的地位与作用、党对待人民的立场、方法和态度等方面的重要讲话,深刻体现了心系百姓的人民观念。
1. 强化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习近平深刻地认识到目前中国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脱离人民群众的问题,担任党的总书记后,在全党上下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 2013 年 6 月到 2014 年 10 月,全党全国各级党组织紧密围绕如何在新时期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活动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从思想观念上在全党同志中牢固确立人民主体地位。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要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切实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惠民政策,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群众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习近平深刻意识到人民在社会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表现出来的伟大力量,多次强调人民才是历史的创造者,决定着历史发展的方向,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在新时期,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习近平深情地说:“我们深深知道,每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只要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每个人的工作时间是有限的,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2.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习近平在中央党校 2010 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讲话时强调,权力观是关于国家和社会权力的根本观点。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前一句话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后一句话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性质和归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唯一宗旨,也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同资产阶级权力观的根本区别。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做到公道用人、公正处事。2012 年 12 月 7 日,当选党的总书记不久的习近平同志在广东考察工作时强调,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始终牢记宗旨、牢记责任,自觉把权力行使的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到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习近平认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必须从理论上弄清楚和掌握以下几条:一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取得和实现的,都是属于人民的;二是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是代表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在全国执掌政权,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三是我们所有党员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绝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以权谋私。他明确指出,六十多年长期执政,历史条件和党的执政环境、执政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现在确有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想问题、办事情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领导不注意,逢迎拍马、唯上是从;有的认为权力来源于个人努力、个人奋斗,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奉为信条,滥用权力甚至以权谋私。这些思想和行为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背道而驰。如果奉行这样的权力观,不可能不出问题、不犯错误。
3. 自觉践行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只有在实践中不断贯彻和强化,才能持之以恒,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着国内外复杂环境的严峻考验,面临着“四大危险”的挑战,其中脱离群众是最大的危险。正是由于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的淡薄和人民观点的缺失,一些党员干部产生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以及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严重影响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影响了党的形象和威信。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根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在这两方面,这些年我们总的是做得越来越好,但还有不足,主要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听意见多、围绕从严治党听意见少,请上来听意见多、走下去听意见少。群众的很多想法,往往不是在那些很正式的场合、当着很多人的面会讲出来的,而是要同他们身挨身坐、心贴心聊才能听得到。各级干部要多沉下身子、走近群众,就从严治党问题多向群众请教。”“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隐身人’无处藏身。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应该欢迎他们批评指出。群众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要让他们有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群众提出的意见只要对从严治党有好处,我们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让全党同志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的疾苦,并解决人民群众在生活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在实践中端正自己的人民观。
(三)“人民观”的深刻含义
1. 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
心系百姓的“人民观”蕴含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中国“民本”思想渊源深远,中华民族第一部古典文集——《尚书》中即有关于“民本”思想的记载。《尚书·五子之歌》最先提出“民为邦本”思想:“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从诸侯战争的胜负、霸主的更替中认识到,政治兴亡的根本在于民心向背。孔子提出重民、富民思想。孟子提出“民贵君轻”、“道在不扰”、“阜民之财”的主张,创造了比较完整的“民本”思想体系。荀子是先秦“民本”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提出富国富民思想,还从多方面论证了君民关系,认为君是为民而存在的。自此,传统“民本”思想初步形成,并逐步发展和成熟。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民本”思想的优秀成果,为“人民观”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丰厚的历史文化和思想理论滋养,对于中国共产党更好地担负起执政兴国的历史重任,实现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目标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 党的群众路线的历史传承
群众路线是人民观的体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早在建党初期、大革命和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围绕着党和革命的依靠力量以及党的工作方法等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群众、群众工作的观点。他指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针对党内对农民和农民运动的一些模糊认识,他从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状况人手,分析了敌我友的问题,回答了中国无产阶级最广大和最忠实的同盟军就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他一再强调,中国共产党只有为人民谋利益,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抗战爆发后,毛泽东提出“兵民是胜利之本”,战争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在于民众之中,依靠民众则一切困难能够克服,任何强敌能够战胜,离开民众则将一事无成。他从我们党的根本性质和宗旨出发,提出把“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作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系统地提出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方法,并深刻地揭示了这一工作方法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深刻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领域的主要表现形式,对执政后党内滋生的脱离群众的现象进行了批判。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丰富的群众路线思想。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将这一思想确定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之一。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既继承了毛泽东群众路线的基本精神,又准确把握新时期的脉搏。邓小平同志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在大力倡导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同时,投入了很大的精力来推动恢复群众路线等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他强调:“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作风,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他把反对干部特殊化作为恢复和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一环来抓,强调干部搞特殊化必然脱离群众。“现在有少数人就是做官当老爷,有些事情实在不像话!脱离群众,脱离干部,上行下效,把社会风气也带坏了。” 1979 年 11 月,邓小平同志在《高级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讲话中,提出了切实解决干部特殊化问题三条措施:一是高级干部要带好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对高级干部的生活待遇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必须恢复和发扬党的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面对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全新历史课题,还需要不需要继续坚持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等传统作风?邓小平明确指出,群众路线不但不能丢,而且要经常地、反复地加以强调,并结合新的实际加以坚持和发展。“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邓小平同志热爱人民,对人民群众怀着无比深厚的感情,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坚守一条准则:看“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在领导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邓小平同志特别重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真心实意地相信人民、依靠群众的实践,善于概括群众的经验和创造。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群众路线与党的建设结合起来,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群众路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了升华。其主要观点包括:一是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二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在于执政为民,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绝不能把它变成牟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三是告诫全党时刻警惕脱离群众的危险。他认为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要牢记历史兴亡的规律,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进入 21 世纪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把群众路线与发展观结合起来,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人民观。其基本思想体现为:一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要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在发展中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同享有。二是人民满意的政绩观。就是要实践党的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的最终标准。三是为民谋利的民生观。就是要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从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纵观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人的“人民观”,从毛泽东的“立民”情怀,领导人民在政治上翻身做主;到邓小平的“富民”理论,领导人民摆脱贫穷;再到江泽民和胡锦涛的“敬民”、“惠民”思想,“人民观”既一脉相承,又不断发展。
二、“人民观”的现实意义
心系百姓的“人民观”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武器,反腐倡廉是践行“人民观”的重要保障。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从根本上说取决于人民,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观是党的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践行人民主体地位的理念支撑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坚持人民主体观,实现人民主体性是社会主义社会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共产主义社会必将实现的崇高理想。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在客观上已经使党和群众处于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是我们党在密切党群关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理念上,必须改变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者是“支配者”和“主导者”,人民群众是“被支配”和“被领导者”的错误观念和错误认识。必须正确地认识到,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共产党领导的本质就是要保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今天,我们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主体力量。因为人民主体性的提升是实现中国梦的内在需要和衡量指标,实现中国梦也以不断提升人民主体性为价值导向与实践思路,二者共同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当今中国社会呈现出一种“金字塔”型的社会结构,这与实现“中国梦”涉及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全方位改革所需要的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主动性的积极发挥之间有着一定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就是坚持以人民根本利益为标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和创造热情,必须彻底破除各种体制和机制上的壁垒,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为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开辟广阔的道路。
(二)增强决策民主性的思想基础
社会主义政治在本质上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民主执政已经成为我们党最基本的执政方式。为了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权利,我们必须完善社会主义的民主形式以促进公共决策参与的广泛性,让人民群众在更加广泛的领域,在更深的层面,在更多的形式上有序地参加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等事业的管理。因此,党和政府的有关决策部门,应该加快制度改革的力度和幅度,拓宽并规范人民群众广泛的政治参与,如继续改革并完善城乡居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应该努力规范并疏导体制外的政治参与形式,诸如上访、抗议、网络维权等。应该强调的是,民主是建立在特定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之上的一种政治形式,是以一定的社会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我们要实现“中国梦”,就必须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就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改革现行的一切不利于人民享受当家作主权利的经济体制,在改革过程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确保每项改革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强化解决民生问题的民本思维
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当前,人民最突出的利益问题就是民生问题,特别是住房、教育和医疗问题,是社会群体和社会成员贫富差距严重扩大的问题等。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只有把民生问题放在国家战略的高度,脚踏实地地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执政为民的宗旨才能够得到老百姓的认可。因此,改善民生必须着力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必须减轻民负,必须使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必须坚决反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须继续完善群众的利益表达机制,拓宽并疏通民意表达的渠道,使广大的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能够理性有序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同时,还要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尽快履行公共服务者的职能,从政策、制度、职能方式和队伍等方面加强和加快建设,防止政府有些部门与民争利,防止利于民生的政策走样变形。因此,检验我们每一项改革政策的成败得失的关键,就是看改革是不是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改革就是正确的,就要继续坚持;不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改革就是错误的,就要坚决改正。只要我们党为人民利益而坚持真理,为人民利益而修正错误,始终以人民之痛为痛,以人民之乐为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党就一定能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三、“人民观”的实践路径
2014 年 8 月,福建人民出版社收录了习近平从 1988 年至 1990 年在宁德工作期间的部分讲话和文章,编辑出版了《摆脱贫困》一书。全书围绕闽东地区如何脱贫致富、加快发展这一主题,提出了一系列的制度、理念、观点和方法,如“滴水穿石”的精神、“弱鸟先飞”的意识、“四下基层”的工作作风等,深刻回答了推进闽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示了身体力行,践行“人民观”的奋斗精神和实践路径。
(一)树立无愧于民的理念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2006 年 7 月 24 日,习近平在《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一文中讲了一个例子: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因为他们的支部书记生病了,一天之内村民自发筹集了数万元为他治病,村民们说,“就是讨饭了也要救他”。当地就有一些干部不由地发出了“假如我病倒了,会有多少村民来救我”这样的感慨!这个例子深刻揭示了“老百姓在干部心中的分量有多重、干部在老百姓心中的分量就有多重”的丰富内涵。古人说:“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离开了人民,我们将一无所有、一事无成;背离了人民的利益,我们这些公仆就会被历史所淘汰。
不求“官”有多大,但求无愧于民——习近平 2003 年 6 月 18 日在《不求“官”有多大,但求无愧于民》一文中指出,做人要有人品,当“官”要有“官德”。当干部,不求“官”有多大,但求无愧于民。当干部的,要真正在思想上解决“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习近平多次强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视民为根,利归天下”——习近平 2006 年 2 月 20 日在《激浊扬清正字当头》一文中指出,在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面前,党员干部就应该坦荡做人,一心为民,视民为根,具有“利归天下,誉属黎民”的淡泊情怀,努力造福一方、平安一域。党员干部如果失去律己之心,随波逐流,趋利媚俗,放纵自己,就会混淆是非,走上邪路,使国家陷入“政怠宦成,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率。所以,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先进性,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气节,做到身在顺境而不骄纵,身处逆境而不失志,宠辱不惊,处变不乱,扎实工作。
(二)客观认识现存问题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客观存在。形式主义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大敌,开几个座谈会,就算走了群众路线,往下走一走就是深入基层,与群众谈几句话就是深入群众。这种不求实效、不干实事的形式主义,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妨碍了政令的畅通,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官僚主义就是脱离群众,站在群众之上。现阶段的官僚主义种种表现,如贪图虚名、摆官架子、铺张浪费、追名逐利、以权谋私等,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也使得人民群众对廉洁、务实、为民政府的建设产生了怀疑。另外,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不免有官员继续实行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不实的消息损害了群众的知情权,以不作为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作风堵住和压制了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阻碍群众路线的实施。群众反腐的积极性发挥有待加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中,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一些地方和一定范围内,还存在反腐意识不强、信心勇气不足、反腐能力欠缺等问题。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缺少政治参与的文化氛围,传统文化中的“顺民”思想压制和束缚了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使一些群众在政治参与上处于强烈自保的消极状态,如“反腐败是党和政府的事,与自己没有关系”、“好民不同官斗,得罪人的事少出头”等,这些消极自保的思想阻碍了群众自觉地成为反腐倡廉同盟军和基本力量的积极性。在政治意识上,需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辨别力,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政策;克服看待问题的片面性和偏激性,坚决抵制和防止错误思想的影响及不法分子以及敌对势力的利用;在法治意识上,需要强化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积极性,运用权利监督权力的主动性,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在民主意识上,需要增强必备的人民主权知识,明确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民主参与的内容与形式,了解依法参与反腐的途径和方法,提高社会反腐特别是网络反腐的能力,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障。
体制机制性的障碍制约。我们党强调走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但现行的体制中,群众路线主要是依靠思想教育,缺乏科学严谨的制度保障。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而导致了不少违法行政的事情发生。如群众无法在有序的框架内实现反腐诉求,就会采取非理性的、无序的甚至较极端的途径来实现其目的。反馈机制不健全,使群众对参与反腐失去信心。虽然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待日”等,但在实践中往往群众的反映意见会被置之不理,极大地打击了群众参与政治的热情,也严重影响政府的权威,为社会的良性发展埋下隐患;对于群众举报问题的处理也缺乏程序化、规范化,再加上我国没有完善的保护检举人权益的制度,腐败官员通过各种手段对其进行恐吓威逼利诱等,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从而减弱反腐的信心,助长了腐败分子更加猖狂的行为。
(三)着力强化具体措施
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从根本上说取决于人民的信赖与支持,人民观是党的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维护了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其出发点和归宿都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面对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日益上升的新形势,只有牢固树立人民观,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才能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思想先行,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腐败直接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以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1. 开展群众性教育
在群众中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尤其是大力倡导“八荣八耻”,强调贪污腐败的危害性和可耻性,强化群众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力量意识,强化群众路线是反腐倡廉的制胜法宝和必经之路,让群众明白积极参与反腐倡廉的重要性,树立“反腐倡廉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主体观念。要加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能力的培育。通过开展社区活动等形式开展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的培养、了解反腐倡廉的民主参与渠道和监督渠道、学习有关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积极投身反腐倡廉的实践中去,在实践中提升群众的政治参与水平,同违法乱纪的行为做斗争。
2. 组织引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
组织建设是践行人民观的基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都对党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从组织建设入手,以更好地满足为人民服务的需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最根本的就是把党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按照习近平“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着重全面从严治党,从多方面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在党内发扬民主集中制,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提高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这是大力贯彻习近平人民观、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举措。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基层党组织就不能更好地贯彻国家的基本政策,就不能将全部的热情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中去。
3. 制度保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将权力运作的全过程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情;将公开政务信息纳入法律的范围,对瞒报或者谎报政务消息的机关给予党纪法律的制裁;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完善和健全群众参与反腐的法律途径,完善和健全政务决策听证、信息发布等群众参与机制,通过各种形式,让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利用网络技术促进公共决策参与的广泛性,打开公共政治参与的新方式和主力场。要畅通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利用信息手段拓宽群众监督平台,把群众监督与网络媒体监督结合起来。采取经常性走访、暗访,收集群众的监督信息,深入乡镇、农村,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要完善群众举报机制,健全责任追究、案件处理、案件回馈机制,建立和完善举报人的保密制度,对打击报复行为进行严厉的法律追究。鼓励群众的举报行为,设立“监督”专项奖励基金,对于为反腐倡廉作出积极贡献的举报人,在授予荣誉称号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 文化润育,着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以文化建设促进群众反腐,最好的形式就是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来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可利用廉政漫画、公益广告和广场演出等多种传播手段形成强大合力来发展面向社会大众的廉政文化;可借鉴历史中千古流传的廉政故事、现实中人民群众积极反腐的成功案例来制作优秀的影视,以优秀的影视文化营造反腐倡廉建设;可借鉴“3·15 消费者权益保障”一系列维权活动,建设群众反腐的文化氛围,强化廉洁文化对公众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辐射力和渗透力。廉政教育要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如在中学阶段的政治课和大学阶段的公共课中增加和融入更多的反腐倡廉和公民的政治意识内容,树立公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教育和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家属的廉洁意识,树立“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危机意识,不利用家人的职权为自己谋私利,严格要求自己,不给违法乱纪留下突破口;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最新进展,展示新一代领导集体敢于啃硬骨头、打“大老虎”的重大决心,增加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形成腐败人人喊打的社会风气,有力制约和震慑违法乱纪行为,真正敢于靠群众反腐,营造开放的、有序的反腐社会氛围。
第 十二 章
身体力行的“实践观”
言必行,行必果的“实践观”是当代中国反腐败战略思想的理论特质。马克思主义具有实践性。其实践性:一是表现为“实践认识论”——实践是科学认识的源泉。实践出真知,离开实践,就不可能认识规律、把握真理;二是表现为“实践改造论”——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马克思主义不满足于认识世界的真理性,而是追求改造世界的彻底性;三是表现为“实践标准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是判断真理和谬误的最权威的裁判;四是表现为“实践创造论”——实践的最高境界是创造。马克思主义所讲的实践,不是消极被动、循环重复的实践,而是能动的、革命的、批判的、与时俱进的实践,是创造性的实践,是在实践中不断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习近平治国理政的实践观,是反腐败战略思想的坚实基础。
一、“实践观”的形成和确立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是清代著名诗人郑燮的一首名作。习近平多次引用这首诗。而习近平治国理政的实践观,也可以用这首诗来表述,那就是“立根源在实践中”,“咬定落实不放松”。他在领导工作中,之所以能够接地气、有定力,是因为他有“千磨万击”的实践经历,经受过“东西南北风”的吹打,具有坚实全面的实践功底。
(一)“实践观”的形成背景
习近平的“实践观”起源于他在陕北下乡插队时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据当地村民石春阳回忆,习近平在报纸上看到四川绵阳一些农村在搞沼气,用来做饭、照明,既方便,又廉价,便自费跑到四川绵阳地区实地考察沼气池建造技术,回来后用事实来说服社员建成几十口沼气池,基本上解决了社员做饭、照明的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作为人生的一个坐标,习近平在农村基层的工作经历最大的收获是让他懂得了什么叫实际,什么叫实事求是,什么叫群众。他将郑燮《竹石》改了几个字,作为自己上山下乡的体会:“深入基层不放松,立根原在群众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1988 年习近平任宁德地委书记。当时,闽东经济总量在全省排行老末,发展条件也不好,交通闭塞,成了“黄金海岸的断裂带”。对于新上任的书记,大家充满期待。一些干部群众希望,他能凭借自身丰富的人脉资源和在经济特区及中央机关任职的经历资历,新官上任烧它“三把火”,迅速改变宁德落后面貌。习近平却没有急着烧“三把火”,而是带领地委行署一班人,深入全区 9 个县以及毗邻的浙南,开展为期近一个月的调查研究,初步确立了闽东的发展思路。他认为,闽东的老百姓连温饱都成问题,区情、区力根本不具备跨越式发展、大规模开发条件,不能一味地谋求超常规发展,而应当把解决吃饭穿衣住房为内容的“摆脱贫困”作为工作主线,为下一步实现跨越发展打基础、创条件、蓄能量。在宁德地委工作期间,习近平始终注重调研、思考。他先后撰写了《提倡经济大合唱》、《对闽东经济发展的思考》、《正确处理闽东经济发展的六个关系》等文章,进一步理清了闽东经济发展思路,既实事求是,又凝聚人心,使闽东人保持了清醒的头脑,振奋了士气,经济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习近平离开宁德时,全区已有 94% 的贫困户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1985 年 6 月,国务院批准厦门特区扩大到厦门全岛和鼓浪屿,并逐步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时任厦门市副市长的习近平牵头,研究制定《1985-2000 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厦门经济特区制定长远规划、近期实施策略,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为其他地区制定区域性发展战略,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调任福州市委书记后,习近平着眼长远,1992 年主持编制了《福州市 20 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构想》(简称“3820”工程),科学谋划了福州 3 年、8 年、20 年发展的蓝图。
习近平在浙江任职时,对腐败问题更为关注,主张官员办事力求求真务实,要讲实话办实事,不弄虚作假。2005 年 4 月 29 日习近平在省委学习贯彻胡锦涛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会结束时提到,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按照客观规律和科学规律谋划发展,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进取,量力而行,不搞主观臆断、违背客观规律的“拍脑袋”决策,不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和盲目攀比,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必须狠抓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坚决杜绝抓而不紧、抓而不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的不良现象。必须模范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基本内容,把重实效、求实绩作为实现政绩的根本途径,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什么是政绩,为什么要创造政绩和怎样创造政绩的问题,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的十八大以后,身体力行的“实践观”贯穿于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之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就是建立在对当代中国的党情、国情、民情客观、准确、全面、透彻把握基础上的英明决策。习近平把反腐败与求是观紧密联系在一起。他认为,只有实事求是地做好每一件事情,才不会有腐败的机会。他多次强调:领导干部一定要求真务实,大力弘扬我们党优良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讲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这是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保证。坚持求真务实,既要在“求真”上下功夫,更要在“务实”上做文章,尤其要做到讲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二)“实践观”的基本元素
1. 调查研究是实践的起点
2006 年 1 月 9 日习近平在《调查研究要点面结合》一文中指出:“调查研究是一门致力于求真的学问,一种见诸实践的科学,也是一项讲求方法的艺术。”他强调,“对过去蹲点调查、‘解剖麻雀’等方法,要学习、要弘扬,同时又要不断改进方法和手段。既要抓点、搞好典型调查,也要注重调查研究对象的广泛性,不能以点盖面,以偏概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2006 年 3 月 1 日,习近平在《求知善读,贵耳重目》一文中指出,古人讲“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领导干部科学决策,需要向实践求知,善读社会这部书,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问计于基层,问计于群众,在耳闻、目见、足践之中见微知著、管窥全豹,获得真知灼见,形成正确思路,作出科学判断。学之思之、闻之见之,领导干部对一方的情况就有了话语权。
2. 实践重在实干,难在落实
2006 年月27日,习近平在《做人做事要力戒浮躁》一文中指出,力戒浮躁,要大力倡导实干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工作靠实,事业靠干。讲实话是硬本事,干实事是真功夫。2006年12月4日习近平在《不兴伪事兴务实》一文中指出,务实之与工作,就是要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习近平在这篇文章中提出了抓落实四字经——深、新、韧、实。即在落实的认识上,要讲求一个“深”字。落实要深入,认识先深化。要深刻认识到不抓落实,再美好的蓝图也不过是蓬莱仙境、空中楼阁,从而切实把抓落实的过程贯穿于践职履责的始终。在落实的要求上,要讲求一个“新”字。落实工作不能照抄照搬。要把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在结合中出思路、出特色、出成效。在落实的步骤上,要讲求一个“韧”字。要有一股韧劲,持之以恒抓落实,一项一项地督促,一件一件地落实,一年一年地见效。在落实的举措上,要讲求一个“实”字。“牡丹花好空入目,枣花虽小结实成。”为政之道,贵在实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才能真正干出有益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实事,真正建立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
3. 发扬“钉钉子”精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2006 年 2月6日习近平在《抓落实如敲钉子》一文中指出,抓落实是领导工作的一个基本环节,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抓落实就好比在墙上敲钉子:钉不到点上,钉子要打歪;钉到了点上,只钉一两下,钉子会掉下来;钉个三四下,过不久钉子仍然会松动;只有连钉七八下,这颗钉子才能牢固。这就说明,抓落实首先要抓到点上、以点带面。要盯住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把力量凝聚到点上,着力解决涉及全局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其次,要一抓到底,长抓不懈。同时,抓落实还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
4.“功成不必在我”,创造泽被后人的“潜绩”
2005 年 1 月 17 日习近平在《“潜绩”与“显绩”》一文中强调要正确认识创造政绩中的“潜绩”与“显绩”的关系问题。他指出,后人的工作总是建立在前人基础之上的,如果大家都不去做铺路石,甘于默默无闻地奉献,“显绩”就无从谈起。即使有“显绩”,也只是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河南林县的红旗渠,是几代干部群众艰苦奋斗的结果;福建东山县的县委书记谷文昌之所以一直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敬仰,是因为他在位时不追求轰轰烈烈的“显绩”,而是默默无闻地奉献,带领当地干部群众通过几十年的努力,在沿海建成了一道惠及子孙后代的防护林,在老百姓心中树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这种“潜绩”,是最大的“显绩”。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做埋头苦干的实事,不求急功近利的“显绩”,创造泽被后人的“潜绩”。2013 年 9 月 23 日至 25 日,习近平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应该从制度上防止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一张蓝图抓到底,不仅需要科学决策,也需要思想境界。什么思想境界?就是“功成不必在我”。“功成不必在我”,是一种有宽阔胸怀的建功立业思想理念。
二、“实践观”的思想基础
实践观是实事求是的具体体现,实事求是是实践观的思想基础。2012 年 5 月 16 日,在中央党校春季学期第二批入学学员开学典礼上,习近平深刻阐述了“实践观”的思想基础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他强调说,毛泽东同志曾对“实事求是”作过精辟的概括,他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
(一)了解实际、掌握实情
坚持实事求是,最基础的工作在于搞清楚“实事”。习近平指出,搞清楚“实事”,就是了解实际、掌握实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对实际情况作深入系统而不是粗枝大叶的调查研究,使思想、行动、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只有通过调查研究,努力掌握全面、真实、丰富、生动的第一手材料,真正搞清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真正搞清楚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真正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我们才能真正掌握客观实际中的“实事”,做到耳聪目明、心中有数。而这始终是我们进行一切科学决策所必需的也是唯一可靠的前提和基础。
习近平强调,了解实际、掌握实情,最重要的是要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我们现在的基本国情,主要是人口多,底子薄,发展很不平衡。经过新中国 60 多年的发展,现在人口总量已达到 13 亿多。要解决这么多人口的小康和富裕问题,是非常艰巨复杂的历史任务。“底子薄”,就是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基础非常落后。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底子薄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要达到发达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将是一个相当长的奋斗历程。始终牢记和准确把握这个基本国情非常重要。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不能忘记、忽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基本特点。
(二)勇于实践、探求规律
坚持实事求是,关键在于“求是”。习近平指出,“求是”就是探求和掌握事物发展的规律。对事物客观规律的认识,只能在实践中完成。勇于实践、善于实践,在实践中积累经验、进行理论升华,再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实践,在实践中使认识得到检验、修正、丰富和发展,这是认识客观规律的根本途径,也是把握客观规律的必由之路。我们作决策、办事情、谋发展,都要认识规律、遵循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能否按客观规律办事,这是决定我们的工作特别是领导工作有无主动权和得失成败的关键所在。习近平强调,坚持实事求是,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它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是相辅相成、在本质要求上完全统一的。人民的伟大实践是认识的真正源泉。只有切实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倾听人民呼声,反映人民意愿,及时发现、总结、概括人民创造的新鲜经验,才能获得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真理性认识,才能制定出符合客观规律的科学决策。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改造世界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党的奋斗目标与人民的根本利益、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根本一致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只有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这就必须把从群众中集中起来的意见、办法,拿到群众中去实践和验证,使正确的意见和真理性认识为群众所掌握,成为群众实践的思想武器,转化为改造世界的实际行动。所有这些说明,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才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
(三)实事求是、发展之本
“实践观”就是实事求是。中国共产党 90 多年的事业是靠实事求是起家和兴旺发展起来的。习近平说,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过去我们搞革命所取得的一切胜利,是靠实事求是;现在我们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同样要靠实事求是。”实事求是作为党的思想路线,它始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和灵魂,即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和灵魂,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和灵魂;它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是党带领人民推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
“实干”、“实践”是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习近平说,回顾我们党 90 多年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什么时候坚持实事求是,党就能够形成符合客观实际、体现发展规律、顺应人民意愿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党和人民事业就能够不断取得胜利;反之,离开了实事求是,党和人民事业就会受到损失甚至严重挫折。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坚持实事求是的重要性作了精辟论述。
他说:“在历史上的一些时期,我们曾经犯过错误甚至遇到严重挫折,根本原因就在于当时的指导思想脱离了中国实际。我们党能够依靠自己和人民的力量纠正错误,在挫折中奋起,继续胜利前进,根本原因就在于重新恢复和坚持贯彻了实事求是。”实践反复证明,坚持实事求是,就能兴党兴国;违背实事求是,就会误党误国。
(四)求真务实、决策之基
“求真务实”是想问题、做决策的基本前提。习近平说:坚持实事求是,就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为什么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从实际出发,而不能从本本出发呢?因为实际事物是具体的,而本本是对实际事物研究、抽象的结果,不能成为研究问题和作决策的出发点,出发点只能是客观实际。要了解客观实际,就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实践进行调查研究,把客观存在的事实搞清楚,把事物的内部和外部联系弄明白,从中找出能够解决问题、符合群众要求的办法来。所以,调查研究是从实际出发的中心一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也没有决策权。求真务实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习近平说,为什么理论与实际必须联系而不能互相脱离呢?因为理论是从实践中产生的,理论是否正确还要接受实践检验并要在实践中得到丰富和发展;同时,理论只有与实际紧密联系,才能发挥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实现自身的价值和意义。理论如果脱离了实际,就会成为僵化的教条,就会失去其活力与生命力。理论家如果脱离了社会实践,只是从书本上来到书本上去,就会成为空洞的理论家,而不可能成为党和人民所要求的实际的理论家。党和人民希望我们的理论工作者,能够对当今中国和世界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重大问题给予科学的理论说明,能够提供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案,真正成为理论联系实际的理论家。对待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要坚持学习和运用,但决不能脱离中国具体实际而盲目照抄照搬。在这方面,我们党的历史上是有过沉痛教训的。对待西方经济学、政治学等方面的理论著作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经验,要注意分析、研究并借鉴其中于我们有益的成分,但决不能离开中国具体实际而盲目照搬照套。
三、“实践观”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实践观”就是要坚持求真务实。习近平说,领导干部坚持求真务实,既要在“求真”上下功夫,更要在“务实”上做文章,尤其要做到讲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做到求真务实,就必须从两个方面努力。
(一)注重学习,增强党性
落实“实践观”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习近平说,领导干部一定要打牢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这是坚持实事求是的理论基础。道理很清楚,没有科学理论功底,不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不能透过事物的现象看本质,就不能把握事物的内在联系,就容易陷于盲目性、片面性、被动性,也就很难做到实事求是。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牢牢掌握认识世界、认识客观规律的思想武器。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借鉴历史经验和总结新鲜经验,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一切以人民利益和党的事业为重,这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基础。敢不敢坚持实事求是,考验着我们的政治立场,考验着我们的道德品质,始终是领导干部党性纯不纯、强不强的一个重要体现。要做到实事求是,不仅要有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还必须有公而忘私和不计个人得失的品格。所以,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了人民利益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自觉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以坚强的党性来保证做到实事求是。
落实“实践观”必须改进思想工作作风。习近平说,大力弘扬我们党优良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讲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这是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保证。他强调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贯彻落实“实践观”必然要求党员干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2013年,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辑录了习近平 2002 年至 2006 年担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期间的重要报告、讲话、文章和批示,出版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和实践》一书,对领导干部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的思想和作风,对提高理论素养、提升领导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进而推进各地区建设和发展大有裨益。文稿全面反映了习近平同志十六大后对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战略思考和实践探索,以及在浙江的工作经历和心得体会,展现了浙江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成功探索和宝贵经验,是把中央精神和地方实际紧密结合的典范,是执政为民、真抓实干的典范。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体现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习近平说,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这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内在要求。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是辩证统一的,就是要求我们的思想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冲破落后的传统观念和主观偏见的束缚,改变因循守旧、不接受新事物的精神状态,与时俱进地把我们的事业和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只有解放思想,才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只有实事求是,才是真正解放思想。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只有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才能冲破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禁锢,才能纠正僵化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正确认识和把握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本质和规律,也才能制定正确的政策,作出正确的决策。客观实际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实事求是永无止境,解放思想也永无止境。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前进中还会遇到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矛盾和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以科学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始终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在深入研究新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的实践中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第十三章
知行合一的“法治观”
习近平关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权力制约思想,既是反腐败战略的基本走向,又是法治反腐的根本之策;既体现了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发展,又体现了我们党顺应民意潮流,实行“自我限权”、“自我革命”的高度清醒和自觉。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管好权、用好权,保证权力不被滥用,让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
一、“法治观”的形成确立
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在现实生活中,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因素,对法律的有效实施干扰极大。经常出现“明法则”硬不过“潜规则”的问题,导致法规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究其原因,就是法制的权威没有真正树立起来,人们对宪法和法律缺乏敬畏。习近平同志从走上地方领导岗位开始,到担任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都把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和权力,作为工作的职责。
(一)执纪必严的从政思维
严格执纪执法不能怕得罪人,这是习近平在从政之初处理涉腐问题的鲜明态度。他在福建省宁德任地委书记时,一些党政干部盖私房成风,其中有些干部是因为缺钱,以权谋私,违纪违法去盖房,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习近平一到任,就下决心解决“摆在马路边的腐败”问题,刹住这种不良风气。但是,要实现这个目标却面临着诸多梗阻,最大的难题就是“清房”涉及数千名干部的利益,如果查处势必得罪一些人。是人情大还是法纪大?对此,习近平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后者,并主持制定和实施了“敢于碰硬,敢攻难点,抓反面典型,拔钉子户”的工作方案。他后来在一次记者采访中谈道:“我问当时的一个纪委副书记,300 万人该得罪,还是这二三千人该得罪?他说那当然宁肯得罪这二三千人。”
当时,习近平坚定地认为,反腐倡廉必须严格执行制度和纪律。在制度建设上要有“开弓没有回头的箭”的决心和勇气,他指出:“我们还必须动手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赖以生存的温床。什么是温床呢?滥用权力,这就是一个温床。”“建立一整套系统、全面的制度以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使用,这是杜绝腐败的根本性措施。”为此,宁德地委制定了“公务接待 12 条”,严格接待标准,严禁公款吃喝,违令重罚。20世纪 90 年代初在福州任市委书记时,习近平倡导“马上就办,特事特办”以提高工作效率。但他认为,即便是“特事特办”,也不能无视制度,随意乱办,而是改革落后的制度,创新制度。以创新制度的办法,实现“马上就办”。 这些以制定规则为核心的决策和举措显现出习近平知行合一的法治态度。
(二)民主法制的深刻见解
1989 年 4 月,时任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在福建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小组讨论会上的发言,表明了他的法治观。习近平说:“社会主义建设,不仅需要民主与科学,更需要法制。”他将法制与民主、科学相提并论,并提升到了更为重要的层面,体现了他对法制的重视。他还辩证地分析了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二者不可偏废。”习近平还指出,政治体制改革需要“不断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步伐,逐步把我国的政治生活纳入法制化、制度化、民主化的轨道。”特别是他一针见血,以独特的视角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存在的问题:“现在普遍反映法制不健全,这里既有立法的不健全,也有执法不力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能脱离现阶段的国情。执法不力要认真分析,哪些是属于徇私舞弊,哪些应从立法的适度性去考虑执法不力的原因?”这些对法制的论述,表明了习近平对于制度的认识升华到了法治层面。
知行合一的法治观在习近平任福建省委常委后得到充分体现,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在 2001 年福建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两手抓’,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将依法治省和以德治省结合起来”,“依法行政,推进政府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经常性学法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这些论述,从依法治省和以德治省相结合的层面,注重培养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使领导干部主动而非被动地依法办事,树立法制观念。
(三)反腐倡廉的法治思维
2002 年在浙江担任省委书记后,习近平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用制度管住权力,用监督制约权力,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习近平强调:“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要遵守权力使用的纪律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制约权力和惩治滥用权力行为来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是监督和纪律的最主要功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从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的角度,强化正面教育,预警在先,对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以限制和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从事后查处的角度,加强反面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违法违纪的危害。要深入推进这两个《条例》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监督意识和纪律观念。我们要不断强化“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和“不想为”的素质教育,努力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抓实抓细。
习近平在浙江主政时的一系列工作决策与改革举措,与他在福建以制度防止权力滥用的决心和态度一脉相承。他在一系列讲话和论述中,不仅仅是从宏观上描述了制度对于控制权力的作用,更进一步提出了“不能为”、“不敢为”与“不想为”的法治反腐策略。在习近平所著《之江新语》一书中,涉及依纪依法反腐治权问题的有 36 篇,足见此 习近平:《之江新语》,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71 页。时已具有丰富执政经验的习近平对干部监督管理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曾语重心长地与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说:“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正是这种知行合一、敢于担当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使依法治省工作得到全面推进。2006 年7 月,上海爆发震惊中外的社保基金案,包括时任市委书记陈良宇在内的一批政府官员纷纷落马。习近平被党中央派往上海任市委书记,稳住这艘中国经济大船的舵。他在上海履新大会上发表就职感言时强调:“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坚持不懈抓下去,反腐倡廉要突出重点,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教育和作风建设。”为了保证上海良好的发展环境,习近平在各种场合特别强调反腐的重要性。他告诫领导干部,要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态度,始终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确保“大道”不偏离,“小节”不丧失。习近平圆满完成了中央交付给他在上海的各项使命。
二、“法治观”的主要内容
习近平走上党和国家最高领导岗位后,以知行合一为特色的“法治观”成为他治国理政方法论的重要内容。2012 年 12 月 4 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30 周年大会上,习近平首次提到“法治思维”这一概念,“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知行合一的“法治观”在本质上是合法性思维、理性思维和实践性思维。它是主体以法治基本内涵为约束和指引,正确运用法律方法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思维方式。
(一)“法治观”的规则思维
规则思维是“法治观”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缺乏规则意识,不善于根据规则进行思维,就不可能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许多重要场合特别强调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要有规矩意识,要讲规则、守规矩。可见,对于规则思维的科学认识和研究,确立规则意识、运用规则思维是理解、培育和运用法治思维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公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以及普通公民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保障。
规则思维是以法律规则为基准,遵守规则、尊重规则、依据规则、运用规则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规范认识、分析、评判、推理和形成结论的思维方式。规则思维强调只能以现存法规为基础,以忠实于法律文本载明的规则进行思维,不能动辄以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等方法来替代规则作为思维依据。规则思维反对以贬损、弱化规范的方式进行的所谓“创新思维”,它同样不能是随意性的、个人性的、散发式的、想象性的形象思维。在法治国家中,规则思维是基础性思维,具有公共性和通用性。规则思维要求公民将规则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依据规则预测自己行为的后果,依据规则来调整自己与他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规则理解、判断他人行为。对于政府及公职人员来说,规则思维内含的规则意识、依据规则的思维,既是对公权力行使的一种约束,又是对公职人员的有效保护。规则思维对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法治观”的权利保障思维
权利保障思维是“法治观”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指出:“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权利保障思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2004 年 3 月 14 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将人权保障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联,他尤其重视对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哲学解读并付诸实践。习近平指出,科学发展观坚持了以人为本的思想,重视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在习近平的权利保障思维中,他还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与宪法实施直接联系起来。他说,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是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政绩之本,在于为民”。2004 年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时提出,各级干部要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最高目的。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切实做好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正确的群众观,树立民本意识,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2 年 12 月 4 日,习近平在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 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历史实践证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根本利益,法治是必由之路,也是根本保障。
三是无救济即无权利。权利的救济是因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犯而由有关机关或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一定的程序而采取的补救措施,以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权利救济本身也是一种权利,权利救济是在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发生的,是对权利人权利的保障。2012 年 12 月 4 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30 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明确要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3 年 2 月 23日,他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他同时指出:“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三)“法治观”的权力制约思维
权力制约与监督是“法治观”的基本要求。习近平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思路、举措: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一系列有关权力制约与监督的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反腐败斗争、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权力是政治生活的核心。权力的规范行使是依法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这表明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建设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保障。权力制约思维是将权力制约的精神理念、基本原则、实践要求运用于权力行使过程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它是对权力结构科学化、权力行使法治化的理性认知过程,也是权力主体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活动。从认知规律的角度来看,权力制约思维是一种有关权力有限性的认识,一种权力必须受到制约的观念,一种权力必须受到监督的理念。只有强化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四)“法治观”的公平正义思维
公平正义思维是“法治观”的重要前提。早在建设“法治浙江”的实践中,习近平就意识到,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把公平正义贯彻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习近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思想。一是在依法执政上,习近平多次强调,依法执政是党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二是在经济发展上,习近平认为:“现在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干预过多过细,宏观经济调节还不完善,市场监管问题较多,社会管理亟待加强,公共服务比较薄弱,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是不相符合的。”习近平强调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在经济发展的更高水平上维护公平正义。三是在民生建设上,习近平指出:要加快推进民生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体倾斜。要抓重点,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要抓实在,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要抓持久,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长期任务来抓,锲而不舍向前走。要抓组织,各级干部要带领群众一起干,通过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四是在自主共享上,习近平认为,要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由发展提供充分的空间,“要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
三、“法治观”的基本要求
(一)强化规则思维,防止权力任性
当前我国在法治实践中,无论是公权力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还是普通公民,都还较为普遍地缺乏规则意识,缺乏尊重规则、准确运用规则进行思维的习惯和能力。因此,强化规则思维,防止权力任性,是践行“法治观”的基本要求。运用规则思维要处理好几对关系:一是规则与原则的关系。法律的要素包括了规则和原则。法律原则是指能够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规则与原则发生冲突时,法律原则可以作为法律解释和推理的依据、作为纠正规则失误的依据、作为弥补法律漏洞的依据而得到适用。适用法律原则而放弃或突破规则作为例外,应受到极为严格限制。
二是规则与政策的关系。在我国,执政党的政策与法律规则整体上是一致的。法律规则制定与实施离不开党的政策的指导,党的政策的贯彻与实现离不开法律规则的推动和保证。习近平指出:“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在遇到党的政策与法律规则发生冲突时应强调党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执政。在处理规则与政策的关系上,要反对以政策替代法律规则的错误认识、错误思维,也要防止只讲规则,完全无视政策作用的片面认识、片面思维。
三是规则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如何运用规则思维,正确对待尊重规则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创新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以往的改革实践中,我们曾采取过“摸着石头过河”、“鼓励先行先试”等策略,也有过“闯法律禁区”、“良性违法、良性违宪”等争议性做法和理论,这些做法在当时推动了改革,有其特殊的时代意义。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成、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深化改革和推动创新也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可以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对于尊重规则与改革的关系,要纠正认识上的误区。那种认为改革就是要冲破法律禁区,一味尊重规则就会迟滞改革;认为改革要上路,法律要让路;认为法律要保持稳定性、权威性和适当的滞后性,法律很难引领改革等等,诸如此类的认识是不对的。习近平指出,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二)强化权利保障,维护社会公正
习近平的权利保障思维不仅体现在逻辑上和理论上,而且贯穿于法治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科学立法保障权利。公民的需要、利益只有通过法律的承认和认可才能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因此,加强地方立法和国家立法,是保障人民群众权利的必经步骤,也是权利保障思维实践展开的逻辑起点。二是依法行政保障权利。习近平非常重视依法行政,多次强调要通过行政权的正当行使来保障权利的实现。2013 年 2 月 23 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三是公正司法保障权利。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关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习近平尖锐地指出:“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这一论述点明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三)强化权力制约,筑牢制度笼子
运用权力制约思维来认识、分析和处理各种权力现象,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依法规范行使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四个全面”的总要求。从历史的经验来看,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体系,历来是我党治国理政、反对腐败、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包括:树立科学的权力观;强化权力制约意识、提升权力监督观念;强化权力运行公开意识,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树立正确的权力运行观,以法律规范权力等。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 30 多年以来我国政治生活的不断变化、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权力运行体系和监督体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更加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反对腐败,从严治党。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习近平进一步总结了加强权力制约、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制约监督机制的总体思路:“要强化制约,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强化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要强化公开,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习近平的这些重要论述,都深刻表明了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
(四)强化责任思维,落实责任追究
对于责任问题,习近平强调,“党的干部敢于担当,就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责任思维是责任主体对自身角色、职责内容、相应后果的一种认知活动,以及运用这种观念分析、处理责任问题的逻辑过程。责任思维是责任主体对自身角色、职责内容、相应后果的一种认知活动,以及运用这种观念分析、处理责任问题的逻辑过程。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联,有权必有责。看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合格,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落实这些要求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矢志不渝的责任思维与担当。担当就是责任,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二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问责机制,确保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执行法规制度强大的推动力。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要把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范围,通过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让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得到充分释放。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仅要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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