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再次对党纪学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警示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6月7日,省委警示教育会在长沙召开,省委书记沈晓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教育引导全省党员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注重警示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自诞生之始就注重纪律建设和纪律教育。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一以贯之高度重视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排除思想隐患、坚定理想信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警示教育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深入剖析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中医认为,“上医治未病”,最好的医生是防病于未起,治病于未发。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深刻剖析一个个反面典型案例,既能给心存侥幸者以棒喝,产生“敲山震虎”的警示作用,也可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无疑是一剂“治未病”的“醒脑良药”。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从政治和全局上把握警示教育的重要作用,自觉把警示教育作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高质量上好警示教育这堂课,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警示教育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广大党员干部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对照违纪典型案例加强检视反思,使之触及灵魂、荡涤思想,绝不能把自己当“看客”。要从典型案例暴露出的践行“两个维护”不自觉等问题中受到警醒,从典型案例暴露出的跑官要官、任性用权等问题中受到警醒,从典型案例暴露出的“吃喝风”“红包风”“打牌子”“提篮子”等问题中受到警醒……省委警示教育会上,省委书记沈晓明从七个方面总结了需要从负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的典型问题,对于如何增强警示教育的代入感,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警示教育要真正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还应加强针对性。警示教育不能“大水漫灌”,更不能“一个方子抓药”,要注意突出精准性,注重分级分类、因人施教,突出贴近性,尽量多开展差异化、个性化的警示教育,真正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特别要防范警示教育“简单化”“套路化”等问题,要不断创新警示教育的形式,多一些“精准滴灌”和“量身定制”的教育,以引起教育对象心理上的同频共振,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从负面案例中受到“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的震慑。
警示教育的目的除了以案促学,更在以案促治。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在心灵上“敲警钟”,更要在制度上“补漏洞”。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问题,要注重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做到标本兼治。要以开展警示教育为契机,深入查摆制度薄弱点、廉政风险点、监督空白点,追根溯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扎牢制度笼子,突出系统治理,真正把党纪学习教育和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来源:《新湘评论》